普悠瑪出軌案僅司機判刑 罹難者家屬批:ATP遠端監控問題台鐵沒瀆職?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曾發生出軌事故,釀18人死、215人輕重傷。宜蘭地方法院日前一審宣判,司機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及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無罪。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19日發布聯合聲明,批評台鐵2年多來從未改善疏失,對裁判結果感到遺憾,希望司法機關可調查台鐵採購ATP遠端監控問題,並釐清相關人員責任,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表示,這2年多來,他們從痛哭失聲到流乾淚,去年運安會主任調查官林沛達公布最終事故調查報告受訪時提及,「我們認為超速不能歸咎司機,而是台鐵問題。」沒想到竟然會得到這樣的結果。

罹難者家屬:希冀那些生命無法承受之重,到我們為止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表示,這2年多來,不斷要求台鐵應立即改善缺失、究責失職人員,以避免悲劇再次重演,但一審結果如同賞他們一記耳光,呼籲檢方提起上訴,只求一個公道,「希冀那些生命無法承受之重,到我們為止。」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指出,在短短3年之內,太魯閣號又因台鐵工程管理疏失,再度發生更大的遺憾,台鐵的改革居然如此讓人難以承受。當初普悠瑪事故後,相關機關、單位所謂的痛定思痛,原來是指百姓以及罹難者家屬,一再嚐到失去摯愛的痛苦。

罹難者家屬:相關人等不只沒被究責,有人甚至升官發財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批評,相關機關、單位2年多來沒有改善疏失,容任事故一再發生。相關人等不只沒有被實質究責,有些人甚至升官發財,「是怎樣冷血無情才能毫無羞愧的坐上那些位子?」

針對第一審刑事判決結果,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表示,雖感謝司法裁判,但鐵路系統運作方式複雜,不可能司機員1人出錯便導致列車翻覆,其他相關人員必定難辭其咎。遺憾的是,檢察官起訴時即已將相關人等排除在外,法院判決更僅有司機員有責任。

「難道我們的傷痛、摯愛的犧牲,就只能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制度下被淡忘了嗎?」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質疑,台鐵採購的ATP(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遠端監控問題,相關人員竟不需要負責?難道沒有瀆職疑慮?希望作為人民最後防線的司法機關,能夠再繼續追查真相,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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