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眩症復發 江蕙未出庭

中國時報【李文正╱台北報導】 歌壇天后江蕙住處強盜案,士林地方法院21日開庭。江家菲傭阿美、江蕙弟弟,都明確指認就是陳金標入侵犯案;江蕙委請律師以暈眩症復發為由臨時請假,法官改期5月23日再傳她作證。 律師趙文銘說,江蕙願配合出庭作證,但近日暈眩症復發,身體不適才會臨時請假,並庭呈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法官則說,江蕙的診斷證明沒有具體症狀,要律師轉告,本案是七年以上重罪案件,被告羈押有期限,若不來作證,二審也必須出庭,案件反會糾纏更久。 陳金標去年12月犯下江蕙住處強盜未遂案,但他矢口否認,質疑警方栽贓,還反咬江蕙編故事,士林地院為釐清案情,昨日傳喚江蕙3人出庭作證。 阿美在隔離室作證,透過通譯指出,她在江家服務9年,案發時在2樓廚房洗碗,聽到樓上傳出淒厲叫聲,就與江蕙衝上樓查看,「歹徒看到江蕙,就拿刀從背後架在二姐脖子上,不知道受什麼刺激,突然把二姐推倒;二姐逃出去,我拉住歹徒的雙手、擋住門,阻止追上去,接著歹徒就跑了。」檢察官提示陳金標照片,阿美說歹徒百分之百就是他。 江蕙的弟弟,由大姊江美瑤陪同出庭作證,因智能問題,僅能以是、不是簡單回答。他說當時有人按電鈴和敲門,他開門,看見有人穿保全制服罵他,還拿西瓜刀打他頭,就大喊「救命啊,救我!」檢察官提示監視器畫面,他馬上說:「這是壞蛋、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