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頭槍斃妻子 二審仍判狠夫無期徒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男子施信誠因認妻子移情別戀又擅自人工流產,以行刑式槍殺妻子,他在一審時曾出言挑釁法官,但為妻立牌位、抄經文,盼以死刑補償,二審法院今天判他無期徒刑,與一審相同。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施男行凶前,並未受到妻子任何言語或舉動刺激,補上第2槍,欲置妻於死地的意志甚堅,行凶過程未見慌亂遲疑,手段凶殘,且一審開庭時出言挑釁、恫嚇,至今未與妻子家屬達成和解。

然而,二審也審酌,施男在103年8月間妻子離家後,寄發多則關懷妻子及胎兒的簡訊,偵審過程中,仍可見他對妻子感情依戀,也曾希冀以判死作為犯錯補償,並非虛偽做作,且在看守所期間,為妻立牌位、抄經文、念佛號,認定他的惡性尚未達應與世永久隔絕程度,人性及良心尚未泯滅,因此仍判無期徒刑,還可上訴。

施男今天聆判時面無表情,還押時,面對媒體提問遭判無期徒刑,是否提上訴等語,他雙手合十,不發一語。

施男因認潛姓妻子移情別戀,又未與他討論人工流產之事,萌生殺人犯意,去年3月10日在新北巿汐止一家寵物店要求妻子一同離開遭拒,當眾對妻子頭部開1槍,妻子中彈倒地後再開1槍,因卡彈而未擊發,他並一度槍指妻子同事,犯後逃亡5天後遭逮捕。

先前在一審法院開庭期間,施男嗆聲法官「想判死刑,你也不敢」,並對潛女家屬的律師,比開槍手勢,嗆聲若妻子妹妹敢到庭「就要把她打死」。

一審今年1月間認定,施男與妻子交談僅17秒即近距離開槍,且於擊發子彈後1秒內即再度扣扳機欲補上第2槍,為預謀犯案,不採信施男辯稱子彈不小心擊發說法,判他無期徒刑。

有多項前科的施男另被控去年1月間在彰化一家檳榔攤,連續二天持槍彈恐嚇取財共新台幣6萬元,一審遭判1年6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

施男在庭上表示,事實不是如此,他沒有槍彈,只是借款,「我沒有犯法、犯罪,請求改判無罪」,被害人則說,希望官司快點結束,兩造已和解,不用施男還錢。法官庭末諭知8月3日宣判。10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