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大型動物運送 將納管

河馬阿河摔車促使動物運送專業被檢視。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江文全表示,盼年底前修完「動物運送管理辦法」,並公告上路,將家畜豬牛羊之外受圈養的大型動物也納入規範。 二○一四年底河馬阿河摔車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促成國內檢視運送大型動物專業及規範。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研究員林岱瑾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九條第三項訂定的「動物運送管理辦法」,目前規範的對象為家畜中的豬牛羊,還沒有將家禽或被展演商用的大型動物納入。 江文全指出,農委會正在研修「動物運送管理辦法」,發現國內的動保法對於動物界定,未與國際接軌,動保法使用「展演動物」一詞,國外法規則使用「圈養動物」,不管是否作商業運用,被人所圈養都包含在內,除非修改動保法的用詞,才能直接使用圈養動物一詞,因此先朝向將被圈養的大型動物儘量納入的方向修訂。 他進一步指出,保育類跟海洋哺乳類動物是優先要被納入的對象,而阿河就是保育類動物;另外,民營園區業者喜歡引進的羊駝,則是南美洲的經濟動物,已含在現行豬牛羊中,受運送辦法規範;倒是動物園或馬場可見的馬等大型動物,有可能不是保育類,要設法納入「動物運送管理辦法」。 他強調,不論辦法修訂與否,動物運送都要依照動保法第五及六條規定妥善對待,就算是運送,也不能發生虐待情事;若進而被納入「動物運送管理辦法」規範,則會加碼規範、具體要求運送載具、方式及作業人員要受專業訓練等內容。 他補充,希望今年底前可以完成「動物運送管理辦法」的修訂及預告(六十天),並公告上路,讓更多大型動物的運輸符合專業水準、確保動物福利到位;至於桃園機場發生犬貓鳥等運送不當致死事件,則回歸國際間對於跨國運送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