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清算全駁回 敵視債務人?

卡債受害者自救會成員在台中地院前上演行動劇,嘲諷卡債族聲請更生或清算,台中地院法官陳秋月卻全部駁回,明顯是敵視債務人。(馬瑞君攝)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卡債受害者自救會,24日到台中地院前上演行動劇,抗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正多年後,台中地院法官陳秋月對更生、清算案聲請全部駁回,顯然敵視債務人,民間司改建議移請送評鑑。台中地院回應,絕無法官濫權情事,應是誤會。 台中地院表示,法官在開庭前皆作足準備,就債務人之健康、年齡、生活收支及家庭結構等一切情狀,當庭向債務人、代理人詳細說明,在徵得債務人同意後,轉介尋求法扶律師輔助,並無所謂違法濫權的情事。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指出,消債條例已修正多年,全國各法院平均更生通過率超過70%,台中地院消債庭另一法官林世民的更生通過率也達80%,唯獨陳秋月法官從2015年9月到今年2月,未裁定任何案件開始更生,更生通過率0。 卡債受害者自救會表示,他們都是在求救無門的情況下,才會到法院聲請更生及清算,法官卻對他們表現不友善態度,動輒以債務人無還款誠意駁回,讓債務人挫折、失望,甚至還有輕生念頭。 台中王姓單親媽媽當看護月薪1萬8千元,要扶養高中、國中2個小孩,欠債300萬元、分180期,每期要還1.1萬元、長達15年,她無法負擔。法官卻質疑她為何不把小孩給前夫扶養?但前夫早就找不到人,就連準備每個月500元給小孩買早餐與文具,都遭法官質疑。 台中地院強調,債務人對於法院駁回更生、清算聲請之裁定不服者,可提抗告;調解、更生或清算聲請遭撤回後,也可再聲請,並無時間、次數限制。民眾抗議指法官的處置侵害債務人之權益,應有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