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奮勇奪刀救人獲獎!台中狼警藉辦案猥褻少女 同事大驚
去(113)年12月31日跨年當日,台中一名少女和男友的母親起了爭執後報警,時任第三警分局健康派出所蕭姓員警,藉由了解案情,加上以「返還」少女防身用的小刀為由,聯繫並進到少女家中,對其上下其手觸摸、摟住強吻,甚至開出「陪半小時給5萬」的價碼,少女推說「爸爸要回家了」,蕭員才丟出5000元揚長而去,台中市議員江和樹今(17)日,陪同被害人父女出面揭露,據蕭員同事透露,其平時工作認真,開紅單績效也不錯,過去曾奪刀救人以化解家暴案件,認真工作表現獲得好人好事楷模,如今卻爆發此事件,令人不勝唏噓。
回顧這起案件,少女和蕭員是在12月31日當日才認識,少女和男友的媽媽吵架,對方氣到報警,蕭警示該案的承辦人,最後男友媽媽沒有提告,做筆錄時蕭員卻告訴少女:其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能會被罰錢,還安慰他「別怕!錢的事我會幫妳處理」,接著蕭員就藉此機會聯絡少女,進入到她家。
根據監視器畫面內容顯示,當時著便衣的蕭員還拿著麥當勞到蕭女家按電鈴,還問他說:「家裡有裝監視器嗎?」少女回答他:「有」,進一步要借廁所,進到少女家後,雙手不安分的從大腿內側摸到頭、勾住她脖子強吻,少女嚇壞,少女體型較為嬌小,和蕭員體型差距太大,根本掙脫不了,情急之下說:「爸爸快回來了,他中午都會回家休息」,蕭員才連忙停手,並掏出5000元現金,少女拒拿,他才把錢丟在桌上後離去。
事後少女哭著打電話給爸爸,要他快回來,經父親調出隱藏監視器畫面後,看了以後氣得大罵蕭員是禽獸,並向市議員江和樹陳情。接到此消息後,第三警分局長謝有筆立馬進行調查,證實該案事發經過,蕭員坦承對少女「有好感」,並成立專案調查,後續交由婦幼警察隊主動介入偵辦,依涉嫌《刑法》強制猥褻罪移送法辦。
據了解,蕭員今年46歲,從警18年,到健康派出所服務6年,在職期間表現皆正常,過去曾奪刀救人以化解家暴案件,認真工作表現獲得好人好事楷模,時任台中市警察局長楊源明,曾在局務會報公開表揚蕭員,還致贈警察公仔水晶獎座,因此上過新聞,沒想到如今卻利用職務,對少女猥褻,令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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