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鑑定鄭捷等知名刑案 醫談「教化可能性」鑑定之難:法院從未提過操作型定義

「被鑑定人將來會經營怎樣的生活?如果他沒被判死刑,判無期、30年後出來,各位能想像30年後的世界什麼樣子嗎?……現在沒有任何法院可以提出『教化可能性』的操作型定義,造成鑑定時,每個精神科醫師都對『教化可能性』有不同想像……」

2019年7月份,鐵路警察李承翰於台鐵嘉義站遭鄭姓乘客持刀刺殺殉職,今(2020)年4月份一審判決出爐、患有思覺失調症的鄭嫌無罪,引起社會嘩然,甚至群起「出征」負責鄭嫌精神鑑定的醫師;8月份,曾吸食安非他命、卡西酮等藥物的桃園梁姓男子砍殺母親拋下頭顱一案,二審判決亦逆轉無罪,再次引起社會熱議。

每當重大刑案發生,當事人的精神狀態往往會成為話題,然而大眾也對精神鑑定實務所知有限。今(10)日舉行之「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曾替重大刑事案件當事人如陳昆明、鄭捷、龔重安、王景玉等做過精神鑑定之醫師吳建昌,便與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對談,談及實務上各種困難。

論精神狀態與死刑 李茂生拋3問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表示,精神狀態與死刑的問題牽涉到《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或減輕其刑)及57條(考量犯罪動機、當下所受刺激、手段、品行、犯後態度為科刑輕重之標準),而這些的判定就可能牽涉到鑑定。

對於鑑定,李茂生拋出幾個問題:一,鑑定項目要不要包含過去說的「教化可能性」、「再犯可能性」、或是溫和說法的「社會賦歸可能性」?二,此外,如果被告被驗出有精神疾病,依《刑事訴訟法》465條、精障公約都不能執行死刑,先不論矯正署有無能力提供受刑人醫療,如果要做到「把人醫好以後送去刑場」,是否也會造成精神科醫師的錯亂?三,如果鑑定符合19-1的「不罰」,是否還有57條的量刑相關鑑定問題?

20201010-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主講人台大法律學院李茂生教授。(蔡親傑攝)
20201010-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主講人台大法律學院李茂生教授。(蔡親傑攝)

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主講人台大法律學院李茂生教授。(蔡親傑攝)

曾替諸多重大刑事案件做過精神鑑定的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會長吳建昌表示,其實很多在台灣的犯罪,檢察署往往只有「大案子」會特別囑託精神科醫師來鑑定、希望起訴前所有資料都完備,但非大案就很難接到檢察署來鑑定了。

坦言精神鑑定「時間」是一大難題 醫師:詐病可以辨識

說起鑑定之難,吳建昌說第一個問題就是時間,精神科醫師碰到被告往往已經離案發過後一段時間,必須去回溯資料、試圖重構其犯案當下的精神狀態。有些被告可以講很多當時的經驗、感受、想法、情緒變化,但也有一種會很直接說「我全部都忘光」,例如桃園弒母案的梁嫌,看來就是什麼都忘了,經過檢查才發現體內有安非他命、K他命、卡西酮多種毒品的作用。

關於大眾常擔憂的「詐病」,在吳建昌看來是可以辨識的。雖然有些媒體會渲染「吃藥把自己弄瘋,殺人就沒責任」,如果被告是刻意用藥,這算原因自由行為,無法符合19-1;至於詐病,極可能出現的是模仿電視、電影裡的精神疾病者,這也可以幫助醫師辨識詐病與否。最後,醫師也會分析被告精神疾病與行為舉止的關係,考量個性、症狀、藥物、案發時有無面臨急劇壓力等各種影響。

轟動社會的台鐵殺警案,在吳建昌看來,就是一個個環節扣下來造成的悲劇。

20190715-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日前辦理「員警執勤安全情境模擬演練」。(取自鐵路警察局臉書)
20190715-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日前辦理「員警執勤安全情境模擬演練」。(取自鐵路警察局臉書)

因應鐵路刺警案,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而後辦理「員警執勤安全情境模擬演練」。(資料照,取自鐵路警察局臉書)

就公開資料,本案鄭嫌過去有思覺失調症病史,雖然曾經接受過治療,但因為家中經濟壓力很難請假看醫師、藥物副作用也會讓他不舒服,「他不見得能體會到說藥物治療效果也很大,後來他遇到生命的不順、經濟壓力,開始有症狀,就出現被害妄想,覺得很多人要殺害他……」

吳建昌說,案發前,鄭嫌跑去警局、社會局、議員服務處求救又跟保險公司解約,這些跡證就顯示他有明顯妄想了。接著鄭嫌為了逃命逃到火車上,想著北部有沒有更大的「高官」可以幫他,深信被趕下車就會死,這時悲劇就來了──那時恰好就有一個認真執行查票的警察要請鄭嫌下車,「但他認為要下車等於讓他死,不要,所以他用攻擊做反應──如果任何一個環節能鬆動一點,那個認真的警察,不會被殺死……」

有些人會主張鄭嫌應該穩定服藥避免病情惡化,吳建昌也偶爾會碰到因為不吃藥有反覆攻擊行為、反覆住院的病患,這些個案在法院看來,有沒有「義務」好好去吃藥?吳建昌坦言,做鑑定確實常會問「他要不要吃藥」這樣的問題,但影響一個人的因素很多,他自己也會想,鄭嫌是否因為生活因素而發生停藥?

20201010-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主講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吳建昌理事長。(蔡親傑攝)
20201010-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主講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吳建昌理事長。(蔡親傑攝)

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主講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吳建昌。(蔡親傑攝)

李茂生則答,「有無病識感」一事可能會一次比一次嚴重下去,病識感會隨病情發展越來越低、越來越低,從前有病識感的狀況不見得能延續到最後。

吸毒喪失行為能力 醫師:桃園弒母案應非詐病

至於桃園弒母案,據公開資料,吳建昌說,梁嫌弒母後完全忘記犯案當下狀態,精神鑑定只能從犯案前、犯案後精神狀態來判斷;就案發後狀況,梁嫌家中極為混亂、再看警察錄影也是行為混亂,不像詐病、就算專業演員也未必能做到那般程度,經檢驗尿液、頭髮發現體內有安非他命、K他命、卡西酮等多種毒品作用,案發前則是已出現胡言亂語、舉止怪異的狀況,因此高等法院判定其犯案當下無行為能力,無罪。

對於桃園弒母案,有些輿論會批「吸食毒品會造成認知能力錯亂是常識」、鄭嫌理應知道行為後果,對此李茂生回應,雖然比喻不太精確,但事實上車子時速40公里以上就是殺人工具、一般民眾每天也都會看到電視台上有車禍,如果一般民眾真的出車禍了,難不成也要主張自己不是過失致死、是殺人致死?這要考量到「對自身陷入19-1的狀況有無故意過失」、「原因行為有無想到後驗結果行為的情況」等,通常會用到19-3(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都是很極端的案例。

吸毒、毒品、毒癮、用藥者示意圖(PhotoLizM@pixabay)
吸毒、毒品、毒癮、用藥者示意圖(PhotoLizM@pixabay)

一般外界多認為「吸食毒品會造成認知能力錯亂」。示意圖。(資料照,取自PhotoLizM@pixabay)

談起精神鑑定,李茂生較介意的是,《刑法》19條(犯罪前跟事發當下有無辨識控制能力)、57條(量刑判斷)的狀況會找醫師、找社福人員去調查沒錯,但如今也會有法院要求對19條的鑑定者去做「預後」(未來經治療過的可能結果)鑑定、跟57條該做的鑑定合併用,要專家推估被告的未來:「這講難聽一點,是法律人無法負責任,就找個專家出來。」

「精神鑑定僅是判決要素之一!」吳建昌「被甩鍋」有感

「我們有些同儕也會說,又被『甩鍋』了!如果可以不用把他判死刑,就引述幾句話、說精神鑑定結果是這樣──這是一種甩鍋,也是我們要承擔的重要責任。」親自主導鑑定過諸多重大刑案的吳建昌,對此很有感。

在吳建昌看來,一個裁判必須考量的要素許多,精神鑑定醫師只是其中一個,在整個團隊裡的基本人員如心理師、社工師、警察人員可以進行的調查很龐大,吳建昌也碰過一個很認真的法官、囑託鑑定問題寫了一整頁,但這時就會出現資源問題──無論做得多詳細,精神鑑定都是依案件,不是依問題多寡、詳細程度。

如果精神科醫師做了「預後」診斷,吳建昌說,這確實也代表被告未來會有某種變化趨勢,但要如何切時段是要從法律去判斷,不是精神科──精神鑑定團隊通常時間有限、資源有限,只能問什麼答什麼。

20201010-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主講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吳建昌理事長(右)與台大法律學院李茂生教授(左)。(蔡親傑攝)
20201010-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主講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吳建昌理事長(右)與台大法律學院李茂生教授(左)。(蔡親傑攝)

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主講人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吳建昌(右)與台大法律學院李茂生教授(左)。(蔡親傑攝)

李茂生則言,通常要考量「教化可能性」不能把責任加高、只能減輕,這在法律是常識,在醫學未必是如此,也可能有醫生認為被告可能會惡化、要關久一點進行治療。另一個鑑定的限制是,有些測驗工具台灣是沒版權的、國家沒有購買版權,可能有些是特教老師不能用、心理諮商不能用,只能找替代性的工具──如果無法精確測量,法官一句「死刑」、「沒有社會賦歸可能」,可能從此就「天上人間」了。

吳建昌最後強調,「教化可能性」不會只在個人身上,要考慮到環境、安全與否,也要考慮到家庭,一個人怎麼長大、怎麼變成今天這樣是很多因素同時作用的,若要去「教化」也要去思考有哪些重點,精神疾病、個性、酒精藥物使用都可能是因素,能有多少專業人士支持、治療多久、能改善到什麼程度、治療資源不足誰來承擔惡果,甚至包括被鑑定人將來會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如果關30年出來會變怎樣,「各位,能想像30年後的世界變什麼樣子嗎?」

此外,目前也沒有任何一個法院能提出「教化可能性」的操作型定義,這造成鑑定時每個精神科醫師都對「教化可能性」有不同想像,這些都是實務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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