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究:MOD與CATV有競爭替代性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吳易芸/台北報導

隨著中華電信MOD與OTT影音串流平台的崛起,近來關於MOD與有線電視的規管問題也隨之浮出檯面,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昨天(22日)公布一項研究報告顯示,MOD與有線電視屬於相關市場,也就是兩者視訊產品有替代性關係,因此,有線電視業者主張兩者應該適用相同的法律規管。

數位科技的產業變革下,台經院昨天邀集產官學界共同交流討論,針對有線電視與MOD市場界定以及彼此是否有競爭替代性進行對談,包括重新界定媒體平台的市場,與釐清國內數位匯流產業與監理政策的脈絡。

目前國內兩大收視平台包括有線電視系統與MOD,不過,因為MOD是使用中華電信寬頻將影音資訊傳到機上盒,提供用戶收視,適用「電信法」與「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與傳統有線電視系統所適用的「有線廣播電視法」並不同,在法規強度上,有線廣播電視法也更為嚴格,因此有線電視業者認為,被不公平對待,在嚴格的法規限制下,也影響有線電視產業的競爭力。

根據台經院的研究顯示,2014年開始,有線電視開放跨區經營後,用戶數開始出現成長的趨勢;而2016年有線電視數位化後,私接戶浮出檯面帶來第二波的成長,不過,在2017年開始到2019年卻持續出現負成長,共流失超過26萬用戶。

反觀MOD在2017年之前,用戶都維持在130萬用戶上下,但是2017年中華電信採取低價行銷策略,同年第四季用戶大舉突破160萬戶,季成長超過10%,甚至2017年第四季到2019年大幅增加48萬用戶。

台經院分析認為,「價格」是過去民眾選擇收視方式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2016年以前,中華電信的MOD採低價行銷策略,使得消費者對有線電視與MOD視訊平台有差異的認知,也因而成功吸引消費者,尤其2014年至2015年MOD搭配光世代網路,僅收取200元不到的月租費,2020年搭配寬頻月租費也不超過400元,而有線電視的月租費則維持在450至600元不等。

台經院進一步指出,但隨著民眾對於「付費收視」接受度越來越高,「價格」的影響力則隨之下降,根據調查顯示結果,2016年到2018年因為低價而選擇MOD的比例由近26%降為16.5%;同期願意每月額外支付超過900元收看特定節目的比例則從1.48%大幅提升為17.5%。同時數位科技的發展,讓多屏的收視使用習慣成為趨勢,根據台經院的調查顯示,使用手機或平板收視的比例從2012年的0.08%,到2018年大幅成長為28.1%,顯示MOD所提供的多屏收視服務與便利性,影響消費者轉換收視有線電視的決定。

根據台經院針對消費者在「使用行為」、「服務內容」、「費用」、以及「品質」等面向進行調查,發現超過6成的用戶在「使用習慣上」影響最大,包括熟悉頻道不想更換、收視時間彈性、可選擇組合套餐等,其次是「服務內容」超過3成5,而「費用」與「品質」則不受重視,影響力加起來不到2成。綜合以上資料,台經院報告認為,MOD與有線電視用戶量的消長有高度的相關性。

對於台經院所做的研究報告,世新大學廣電系教授何吉森認為,2017到2019年有線系統流失的用戶是26萬戶,同期MOD用戶卻增加48萬戶,兩者之間的用戶消長是否有正相關?有線系統屬於封閉性的架構,而MOD是開放平台的概念,在用戶的概念以及比較的基礎上是否一樣?以及兩者之間MOD用戶自主性較高,因此在自主性差別的情況下,定義概念是否要先釐清等。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洪財隆表示,公平會認為MOD與有線電視系統兩者之間有一定的替代性,但還沒有強到可以被認定是同一市場。他認為,市場界定固然重要,但說法卻眾說紛紜,有很多的攻防在裡面,勝敗並沒有很明顯,而且商品差異也越來越大,若硬放在同一個市場,問題也會很多。

有線電視業者籲:CATV、MOD走向公平一致規管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表示,從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在2014年開放有線電視系統跨區後,全台60家有線系統的淨利其實平均是負18%,代表有線電視並非外界所想的暴利。同時站在產業界的觀點,實際市場競爭行為才是貼近事實的,早在幾年前MOD就是有相對競爭關係的相關市場,從學者賴祥蔚等多位學者研究報告就有研究證明此論點。

她進一步指出,中華電信對於宣傳MOD的廣告預算是有線電視業者的數百倍,顯示有線電視業者是MOD的主要替代競爭者,其行銷手法更是衝著有線系統而來,充分驗證彼此是競爭者。她強調,現在視訊服務是多元市場,在沒有被公平管理的情況下,「市場界定」是必須被關切的,既然屬同一市場,法規的規管就該一致。

彭淑芬以國外為例,根據各國的規管資料,MOD跟有線電視系統是放在同一法律規管,因此在市場範圍確定的情況下,希望法規能拉齊管制,尤其目前國內法律規管太過傾斜,有線系統的限制比MOD更為強烈,造成競爭上的弱勢。因此,希望MOD跟有線電視系統在市場界定上視為競爭替代關係,同時鬆綁法規,讓兩者走向公平一致的服務規管。

台灣寬頻通訊協理周譓仁也表示,有線電視系統、MOD與OTT–TV這三個很相似的視訊服務平台,但卻擺在三個不同的法規規範,有合理性的問題,同時視訊市場不斷在變化,有一天如果三個平台彼此間都有競爭替代關係,但在法規制度上卻沒有任何彈性,主管機關未來將要如何因應?

何吉森表示,有線電視這30多年來變化相當大,但是相關規範並沒有隨之改變,從公共政策選擇來看,法規有些過早,甚至持續過久,未來應該建構一個簡單的模式去檢視現有的規範架構,針對已經產生的變化應隨時去做檢討,以免用舊框架造成無法因應市場的變化,因為科技的變化發展太快,使用舊框架不僅是對產業的不公,對消費者也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圖片來源:翻拍自MOD官網、freepik、pxfuel、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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