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愛滋免告知救護員引反彈 疾管署說話了

愛滋病患該不該主動告知救護人員病情?因疾管署一紙回覆消防署回函,指告知病情的對象不包含第一線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引起消防人員反彈。疾管署今(22)日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國際上並無強制愛滋病患於待援現場應主動揭露自身感染狀況的規定,若內政部覺得不妥,可向「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提出討論。

疾管署表示,國際上,沒有類似強制揭露感染狀況的規定,以美國為例,若有執行業務暴露血液事件發生,將於到院後由醫事人員判斷,進行傳染病快速檢測,並提供暴露血液或體液的人員預防性投藥等必要處置。

在國內,疾管署說,因執行業務暴露於愛滋病毒風險,包含醫護人員及警消人員等,醫事人員會立刻採集病患檢體進行血液傳染病檢測,並由醫師依據傷口大小、深淺和檢測結果綜合判斷,決定是否給予預防性投藥,疾管署全額補助預防性投藥費用,自96年起,迄今已補助304人服藥,沒有任何人因此感染。

疾管署表示,有關救護技術員是否應納為愛滋感染者主動告知的對象,目前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設有「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相關部會亦派有代表,內政部可提該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