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口罩抽驗 全數符合規定

近日輿情關切有色口罩恐含致癌染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瞭解市售醫用口罩及非醫用一般口罩產品之危害風險與品質,以保護消費者健康安全,立即進行購(取)樣,共針對市售30件(29家廠商)之有色醫用口罩及82件(71家廠商)之有色非醫用一般口罩進行檢驗「禁用之偶氮色料」及「游離甲醛」2項目,結果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食藥署及標準局表示,鑑於流行趨勢或廠商為市場區隔,市面上有色口罩之款式及銷售管道趨向多元,為維護消費者安全,將持續辦理口罩標示、流向及品質管理,必要時進行市場購(取)樣檢測,若有檢出「禁用之偶氮色料」或「游離甲醛」等有害物質不符合國家標準時,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最高可處以150萬元罰鍰,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食藥署及標準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產品多一些瞭解,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相關查閱方式如下:醫用口罩:如有發現不良品或使用時/後發生不良反應,請至食藥署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或撥打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進行通報。非醫用一般口罩:至標準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