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費給服務人員 民眾連署盼立法規定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9日電)很多餐廳都會收取消費金額一成作為服務費,有民眾在國發會提點子平台提議,讓「服務費回到服務人員身上」,目前已有200多人附議,吸引不少民眾討論。

隨著消費市場成熟,民眾也多認同使用者付費的觀念。過去曾有立法委員提案希望立法規定服務費、清潔費列為員工薪資,避免讓名目上服務費等費用成為店家變相漲價的手段,這議題也引起消費者與業者間的不同討論。

有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點子」提案,建議「服務費回到服務人員身上」,11月3日檢核通過後,目前已有200多人附議,仍須待60天內有5000人附議才能成案。

提案者表示:「長久以來許多行業都有收取10%的服務費,不過這些費用都沒有回到服務人員的身上,應立法規定,10%的服務費應至少有5%該回到服務人員身上。」

提案者也說,另外的5%可以當作服務場所的隱性服務費。

提案者解釋,服務費的分配影響到全台任何收取額外費用場所服務人員的利益所得,除了基本薪資還可以有額外的服務費分紅。

而為方便消費者給予服務費,提案者也提出「發行50元紙鈔」,認為可以杜絕50元偽幣的氾濫;可以增加民眾給予小費的意願,進而提升服務從業人員額外的收入。

有其他民眾就在討論區回應提案者,認為「服務費本來就是給服務人員的,但卻沒有實質給予現場人員,會讓人覺得只是變相漲價的手法罷了」。

也有民眾認為,如何用法律規範業者以及稽核才是最難的部分。10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