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勞役「被邀唱卡拉OK」 蔣月惠3度違規遭取消資格改交罰金

屏縣議員蔣月惠咬傷員警遭判拘役,服勞役期間卻多次違規遭取消資格。(本刊資料照)
屏縣議員蔣月惠咬傷員警遭判拘役,服勞役期間卻多次違規遭取消資格。(本刊資料照)

屏東縣無黨籍議員蔣月惠為抗議迫遷,阻擋怪手期間咬傷執勤的警察,遭判拘役80天,換算服勞役480小時。然而蔣在服勞役期間遲到、發呆,甚至被邀去唱卡拉OK,遭判定3次違規,取消易服勞役,剩餘時數換算需繳交9,000元罰金,她今(7日)上午赴屏東地檢繳交,直呼「我畢業了」。

蔣月惠於2018年時抗議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工程拆除案,期間她以肉身阻擋怪手拆除,遭員警攔阻,使她憤而打傷、咬傷該員警。法院判決蔣拘役80天,得易科罰金,換算易服勞役480小時。

蔣月惠抗議迫遷案,不惜阻擋怪手甚至咬傷警員,因而遭到判刑。
蔣月惠抗議迫遷案,不惜阻擋怪手甚至咬傷警員,因而遭到判刑。

然而她在臉書透露,她服勞役期間,有兩次遲到,一次被發現在工作中發呆;4月7日還被人邀請上台合唱男女卡拉OK。她透露自己有3次違規紀錄,被取消服勞役資格。

截至被取消之前,她已服勞役421個小時,剩餘時數換算為9日,每日易科罰金1,000元,總計她尚需繳罰金9,000元。

蔣月惠今赴屏檢繳交9,000元罰金結案。(翻攝自蔣月惠臉書)
蔣月惠今赴屏檢繳交9,000元罰金結案。(翻攝自蔣月惠臉書)

蔣月惠今日上午到地檢署報到,簡單作完筆錄後,繳交9,000元罰金,全案結案,她直呼:「我今天畢業了」,並感謝檢察官、佐理員、督導等人對她的協助與幫忙,讓她可以服完421個小時的勞役,減輕她經濟上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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