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運動禁藥 十多年後仍留體內

美國短跑選手加特林是近年來最具爭議的運動員之一,曾2度違反藥檢被禁賽多年,卻以32歲之齡再創生涯高峰。(photo by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陳正健綜合報導】短跑界禁藥醜聞不斷,罰則太輕遭檢討。根據BBC報導,最近曾2度服用禁藥、被禁賽多年的美國短跑選手加特林,以32歲之齡再度拿下1百暨2百公尺冠軍,讓人不可置信。研究指出,服用合成代謝類固醇後,藥效會殘留體內,即使多年未服藥,只要再鍛鍊就能重拾雄風,令人質疑2至4年的禁賽處分是否太輕。

美國短跑選手加特林是近年來最具爭議的運動員之一,2001年他因服用禁藥,被判國際禁賽2年。2006年他以9秒77的成績平1百公尺世界紀錄,但因藥檢未過,成績不被認可,再度禁賽4年。驚人的是,現年32歲的加特林今夏再以9秒77和19秒71的速度,贏得國際田徑鑽石聯賽的1百暨2百公尺冠軍。

挪威奧斯陸大學研究指出,使用禁藥的短跑選手通常會被禁賽2至4年,處分太輕,因為服用合成代謝類固醇禁藥後,藥效可達數10年之久,造成不公平的結果。

英國跨欄名將格林認為,32歲的加特林早已過了體能顛峰,況且他被禁賽多年,復出後必會生疏,除非他再度使用禁藥,或許之前的藥效仍發揮作用,否則不可能有如此佳績。

奧斯陸大學生理學教授甘德森指出,在服用合成代謝類固醇後,再加以鍛練下,肌肉會增大,在停止服藥後,藥效仍會殘存在肌肉纖維內,所以當選手再重新鍛練,就可重拾雄風。

為了確保田徑賽的公平性,國際奧會底下的世界反禁藥組織於2013年宣布,服用禁藥的處罰將從2年提高至4年,若是第3次被抓到違反藥檢,將被判罰終生禁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