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拉鋸 立委籲決策人要備詢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指出,負責制定前瞻計畫的都是政務委員,應將主管機關定為行政院,讓政委副院備詢。(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前瞻特別條例的主管機關應定為行政院,並讓政務委員赴院報告,才能了解制定前瞻計畫的初衷。」國民黨立委蔣乃辛4日在朝野協商時表示。後續協商傳出民進黨團有意將特別預算縮減為4年4200億元的消息,民進黨團幹事長葉宜津解釋說,「可接受分階段實施,但完整仍需是8年8800億元。」但國民黨團總召林德福說,「不是數字減半就好,必須針對項目作調整,仍感受不到民進黨的誠意。」

在國民黨立委持續輪班霸佔院會主席台打算「流血抗戰」到底的情況下,另一方面朝野也正式開始協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條例》草案,但其中的第二條明載「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卻讓朝野互不相讓,爭執了半小時之久。

「我去國發會的官方網站查詢,在政院的前瞻計畫核定本出來前,完全沒有一次討論會議,因此主管機關根本就不是國發會!」黃國昌4日在協商中表示,有的人或許覺得無關緊要,但在法律上卻涉及憲政體制下政府到底誰有權利做決定、誰應該負責的制度。

黃國昌指出,連行政院長林全都表明前瞻建設是由政務委員統籌規劃,但政委卻不用到立院報告、備詢,並不符合權責相符,立院必須搞清楚是否由國發會統籌負責,若認不是國發會也沒關係,就改為行政院,讓負責構思計畫的政委來回答問題。

蔣乃辛指出,國發會只是「橡皮圖章」,國發會的角色就只是「統籌」,「我認為前瞻建設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必須由政委來立法院備詢,才能了解制定計劃的想法及為何這麼做。」

「這是政府體制的問題,若要更動主管機關,就等於要前瞻全部從頭來過,這非常不合理。」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認為,這是長久體制上的問題,無論是經建會還是國發會,一直以來的工作都是如此,若要改變就得處理國發會組織法,並非是前瞻特別條例該處理的。

國發會主委陳添枝則回應,「在特別條例通過後,規劃前瞻建設預算案的細項部分,會有相關會議記錄,而科技發展部分,則仍歸科技會報主管。」但也引起多位立委質疑國發會是法條上的主管機關,卻管不到科技部分?最後,蘇嘉全裁示,若各黨團對主管機關都有意見,就保留到院會討論、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