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強吻鍾沛君案 二審判刑11月

名嘴朱學恒涉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認定朱學恒的確接續以強暴方式猥褻鍾沛君,判刑1年2月,經上訴,二審期間雙方未達共識。二審今天判決朱學恒11月徒刑,可上訴。

涉妨害性自主案高院開庭  朱學恒出庭 名嘴朱學恒(圖)涉強吻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鍾沛 君,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朱學 恒在二審開庭時改口認罪,合議庭辯結後訂於11月14 日宣判,不過高院29日下午再次傳訊朱學恒。 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113年10月29日
名嘴朱學恒(圖)涉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判刑1年2月,經上訴,二審14日判決朱學恒11月徒刑。(中央社資料照)

全案緣於,朱學恒被控於民國111年8月6日邀約鍾沛君到台北市某餐廳餐敘時,雙手壓住鍾沛君肩膀強行親吻嘴唇。隨後再度起身走向鍾沛君,再次強行親吻嘴唇。台北地檢署認定朱學恒連續兩次強制猥褻得逞,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朱學恒的確接續以強暴方式猥褻鍾沛君,審酌朱學恒所為嚴重侵害鍾沛君的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造成鍾沛君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且犯後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態度,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