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樣板劇逐字稿計畫(一):公訴人對被告人彭宇華進行訊問

(編者按)被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的李明哲案9月11日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完畢,雖然台灣輿論普遍認為這是一場流於樣板的刑事程序,但在中國媒體的報導下,這場樣板劇的全程經過卻讓人不易查閱與搜尋,解讀判斷中國的司法制度、李明哲涉案的事證、中國藉由這場樣板戲傳達的政治資訊,均難以進行。

【g0v-hackath26n 五週年黑客松專案】將這場樣版劇的整個過程做成逐字稿,以CC0 釋出至公眾領域,並稱「忠實呈現逐字稿與截圖(尤其是各種被提出的『事證』),是進行深入討論的基石」。風傳媒特轉錄如下,並附上該專案的原始連結,以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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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

被告人彭宇華,你可以坐下。在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如果你感覺身體不適,或者有什麼需求,可以隨時向法庭示意,呎清楚沒有?

彭宇華:

聽清楚了。

審判長:
你對起訴指控你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有沒有異議?

彭宇華:
起訴書的大部分內容都是我主動交代過的,是屬實的,只是第四點,我沒有組織群成員進行過圍觀。

審判長:
公訴人是否需要訊問被告人彭宇華?

公訴人:
需要。

審判長:
可以發問。

公訴人:


被告人彭宇華,公訴人現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對你進行訊問,希望你如實回答,爭取從寬處理,你聽清楚了嗎?

彭宇華:
聽清楚了。

公訴人:
你在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所做的供述和你自己寫的悔過材料,是真實自願的嗎?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有沒有保障你的合法權益?

彭宇華:
是屬實如實供述的,然後辦案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執法文明,充分保障了我的合法叔益,而且很關心我,幫我配了眼鏡,然后買了衣服,還有書等生活用品給我,特別是長沙市國家安全局的三位警官,面對他們我很慚愧。

公訴人:
「兩岸牽手」「圍觀中國」這個QQ群是誰創建的?

彭宇華:
是我。

公訴人:
《梅花公司運作計劃書》是誰寫的?

彭宇華:
是我寫的。

公訴人:
這個計劃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彭宇華:
計劃書的主要內容是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對國內、國外的環境和互耿網這一塊的分析,這一塊的內容篇幅是佔的最主要的,那麼主要內容是在例上搜來的。那麼第二部分是QQ群的裂變分群,劃分到全國,然後大區、省、市、縣等五級的QQ群的架構,包括圍觀群和牽手群的兩個體系。那麼圍觀群在五年內計劃發展100萬網友,針對社會的不公事件進行組織和圍觀,來幫助弱者維權,這是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是未來向政黨方向發展,形成政治力量,劃分前期自主、中期整合、後期革新的三個階段,以北歐社會為藍本,推動中國建立多黨普選的民主憲政制度。

公訴人:
在你製作《梅花公司運作計劃書》的過程中,有沒有跟李明哲商量、諮詢有關問題,李明哲起到什麼樣的作用?

彭宇華:
有,首先我向他諮詢了NGO的這個境外的註冊,然後我和他討論過圍觀主題的這一塊的選擇,比如有空氣、水、食品安全,生態、環保這一塊;然後還有就是讓他寫一篇文章給我,他對這個計劃書提出過書面的一個修改的意見,關於這個意見我記得有兩點:
第一是大區群建立之後,「圍觀中國」群不消失;第二個是接受海外資金,那麼這兩條我沒有採納。

公訴人:
武漢會議是誰組織召開的?

彭宇華:
是我組織召開的。

公訴人:
你為什麼要組織召開武漢會議?

彭宇華:
當時有三個原因:
第一個是當時有QQ群的部分的管理員提議要見面聚會,因為當時大家關係比較好。第二個是就是為了圍觀中國QQ群的一個分群,因為當時QQ群已經達到了騰訊QQ群的上限 1000人,然後我們之前也做了百度網盤,就是為了分群準備的。那麼第三個是我寫了《梅花公司計劃書》,我想在這個會上給大家來講這個計劃書。

公訴人:
那麼你當庭陳述一下武漢會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彭宇華:
武漢會議的主要內容有三塊。第一塊是我很詳細地講了一遍計劃書,然後大概就有一個提出意見的這個環節。然後第二塊是我講了這個我之前做的一個「分工設想表」,然後我在會上講了這個「分工設想表」,分工是按照QQ群,原本各自在這個QQ群他發揮的長處, 就是說他原來自己發揮、自由發揮的長處,來對這個進行進一步的這個分工明確。當時我是執行經理,負責統籌;李明哲是執行副經理,負責教育培訓;史某某是執行副經理,負責技術;然後陳某是秘書長,負責日常管理。那麼另外還有就是規劃了8個大區群,8個大區的群主是以前擔任過「圍觀中國」管理員的,以到會的人這一塊為主,這是第二塊。但是我在這裡要說明的一點是,在這個工作當中並沒有什麼上下級關係,因為QQ群是鬆散的,是動態的,就是說進群退群都是隨意的,完了之後第三塊是史某某在會上講了,翻牆、谷歌TALK使用的等電腦技術方面這一塊的內容。

公訴人:
你剛才有提到你們圍觀中國QQ群的人數將近達到上限要進行分群,那麼你講述一下武漢會議後,你們是怎樣開展對圍觀中國 QQ群逃行分群裂變的?

彭宇華:
武漢會議後,為了分群,我組建了一個「梅花討論組」的臨時群聊,由我、李明哲、史某某、陳某四人組成,就是為了協助大區分群建立,就是群員的轉群。整個分群的時間是這樣子的,首先是圍觀華南,同時也建立了牽手華南和華南發展小組,這是配套的, 完了之後、圍觀華南的群主是丁某某。然後第ニ個是圍觀西南、圍觀西南的群主是陳某,然後是圍觀華北的群主是史某某,圍觀華中的群主是張某某,然後最後是圍觀華東。總共下來一共有六個圍觀群,在最高峰的時候,就是人數最多的時候,將近2000人,那麼在這六個群當中,圍觀華南群它的人數是最多的,然後群也是最活躍的,然後圍觀東北和圍觀西北沒有建立,那麼港澳台這一塊,因為人數特別少,只有幾個人,所以就把它併入了圍觀華南。

公訴人:
你現在對自己的行為,有些什麼認識?

彭宇華:
我當時的所作所為,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我的犯罪行為,給社會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和不良的後果,然後我給我的家人帶未了深深的傷害。我對此非常後悔,我當時太幼稚、太無知了。

公訴人:
審判長,公訴人對彭宇華的訊問暫時到此。

審判長:
彭宇華的辯護人是否發問?

辯1:


是,需要。彭宇華,我問你幾個問題,請你如實的向法庭陳述。就是2012年5月份,你剛開始創建「兩岸牽手」QQ群的時候,你當時的目的是什麼?

彭宇華:
這個要回到當時那個時間的背景,2012年的上半年,當時受微博所開啟的網絡思潮的影響,我增加了對社會的關注,當時想做一個有關社會熱點、時事、案件,包括社會問題的這麼一個網友的交流平台。這是我創建「兩岸牽手」群的初衷。

辯1:
在武漢會議上面,你有沒有正式宣布梅花公司成立?

彭宇華:
沒有。

辯1:
那麼你在武漢會議上面,你們是不是形成了會議決議,表決通過梅花公司運作計劃書?

彭宇華:
沒有。

辯1:
你在會上講的人員分工,你對他們有沒有正式的任命?

彭宇華:
沒有。

辯1:
有沒有給他們發過工資或者報銷過經費?

彭宇華:
沒有。

辯1:
你是在什麼時候,因為什麼原因跟李明哲徹底鬧翻、不再聯繫?

彭宇華:
首先是在2013年的時候,在蘭州市線上圍觀的時候,我們就有出現了分歧,那麼當時到後來的話,尤其到2013年,就春節之後,2013年春節之後,我們當時的衝突、矛盾比較大。當時的主要矛盾是,第一個是線下圍觀,第二個是在群內發秦有敏(音)的文章, 主要矛盾是這兩塊。那公我們最後是鬧僵了,在2013年5月份,李明哲退出了,那麼我們從此沒有再聯繫過。

辯1:
跟李明哲徹底鬧翻以後,你還有沒有對「圍觀中國」群以及分群,包括「圍觀華南」群,組織過圍觀活動?

彭宇華:
我自始至終沒有組織過群員進行圍觀。我沒有組織過。

辯1:
訊問完畢。

審判長:
李明哲的辯護人是否需要發問。

辯3:
我們對彭宇華不發問。

審判長:
被告人彭宇華退庭,傳被告人李明哲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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