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意圖顛覆中國政權」遭捕 民團要法務部具體作為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3月19日前往中國訪友後失蹤,傳出被中國政府無故關押第68天時,昨(5/26)天晚間十點中國政府透過新華網發布新聞,表示正式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李明哲。陸委會及法務部皆聲明「呼籲中國政府」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等訴求。

今(27)天積極救援李明哲的民間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緊急在法務部前召開記者會,除了譴責中國政府在無故關押李明哲2個月後才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要求立即釋放李明哲,更要求法務部不要只會呼籲,必須有進一步具體作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說:「中國通常使用『顛覆國家政權罪』對付中國異議人士,李明哲案是第一個台灣人被扣這麼重的罪名,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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