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參選漂白!內政部:研修候選人消極資格規範盼2024適用

內政部:妥慎研修候選人消極資格規範 盼2024適用。(本報資料照)
內政部:妥慎研修候選人消極資格規範 盼2024適用。(本報資料照)

民進黨九合一敗選後,黑金議題浮上檯面,民進黨團將提案修改《選罷法》,凡涉及「黑、金、槍、毒」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內政部指出,有關外界提出曾犯黑、金、槍、毒者,應限制具有參選資格,內政部為杜絕有關人員藉參選漂白的情事,將妥慎研修2項選罷法,有關候選人消極資格的限制規定,以回應各界期待。

內政部表示,依「組織犯罪條例」第13條規定,犯本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對於黑道藉參選漂白者,已有明文限制。

內政部指出,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經判刑確定者,是否也納入限制參選範圍,因相關法條規範的犯罪行為態樣、罪刑不一,尚須在限制參選的公益性及參政權保障作衡平考量。

內政部表示,為健全清廉參政的民主選舉制度,將積極推動候選人參選資格修法作業,以期於2024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就能適用新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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