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億紙廠上訴不成再被駁 林佳龍 : 貫徹公權力

東億紙廠上訴不成再被駁 林佳龍 : 貫徹公權力

新頭殼newtalk

台中市豐原區東億紙廠因有環境汙染、違法增建等情形,台中市政府在去年10月強制執行拆除違建作業,並駁回工廠變更登記的申請,東億循司法途徑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近日法院判定東億敗訴。對此,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台中市府將持續依法行政,貫徹公權力,保障當地公共安全與環境品質。

台中市議員今 (11) 日在市政總質詢時表示,豐原東億紙廠汙染環境的問題引發地方民眾抗議,東億則又申請工廠變更登記,試圖讓違建變成合法,遭市府駁回後,再循司法途徑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雖然法院最後判定該工廠敗訴,詢問市府是否還有後續作為。

林佳龍表示,東億有汙染排放、違建、工廠許可等三大問題必須依法行政辦理,針對汙染排放,環保局持續稽查檢驗,該罰就罰。都發局亦著手拆除其違建部分,會持續依法行政,貫徹公權力;另外,經發局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規駁回東億公司工廠變更登記申請,經東億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仍維持市府行政處分的效力。

針對東億違法部分,林佳龍強調,他已責成相關局處,積極落實法令解釋,沒有模糊空間,「該罰就罰、該拆就拆!」

都發局長表示,由於東億影響公共安全與衛生,屬於優先排拆項目,該廠內外均有違建,中市府繼去年十月強制拆除廠外位於農業區的違建後,今年二月再度出動兩台大型吊車、兩組燒切機等機具及車輛,針對廠內無法補照的兩處違建執行強制拆除作業。

另外,針對東億焚化爐設備沒有在合法工廠登記範圍,環保局將持續要求其將焚化爐設備地號載入工廠登記範圍,若無完成就會針對該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依法逕行行政處分;環保署今年8月的解釋函也指出,該公私場所應將污染源設置於工廠登記證登載之範圍內,後續環保局將持續與法制單位討論,落實對東億的汙染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