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亞衛3境外頻道申設案 NCC三大理由否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續行討論「東森亞洲衛視台」、「東森亞洲幼幼台」及「東森亞洲新聞台」3個境外頻道申設案,結果委員會認定,這3個頻道節目內容和東森電視既有的家族頻道雷同,且頻道所有權及節目內容都屬東森,卻透過代理商來申設境外頻道,將造成管制落差、監理不一等3大理由,予以否決。

東森電視的關係企業「東森亞洲衛視」2012年在香港成立,並於港、澳、星及印尼等地播出「東森亞洲衛視台」、「東森亞洲幼幼台」及「東森亞洲新聞台」。為了搶佔MOD市場,東森亞衛透過代理商「長和傳媒科技」向NCC申請來台播出這3個頻道。

不過,NCC在22日審理後,決定予以否決。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否決的第一個理由是,依據衛廣法,境內頻道和境外頻道在法規上是採雙軌制,管制力道也不同。他說:『(原音)衛廣法對於境內的頻道有較多的義務,但是對境外的頻道要求較少;所以說,境內的頻道我們是依營運計畫來進行監理,但是境外頻道申請者,可能是以承諾的方式來履行。』

以衛廣法22條為例,規範境內頻道製播新聞及政論節目,須設立自律規範機制;同時第8條也律定境內頻道在指定時段需有本國節目及本國新播節目比,但境外頻道並無此要求。儘管東森亞衛已於台灣設立子公司,並為東森亞洲新聞台規劃招募百名新聞記者及編審,同時承諾比照境內頻道規範,但辦公處所、人力及片庫等資源多半仍與東森共用。

也因此,NCC否決的另外兩個理由,就是認為東森透過代理商來申設內容大同小異的境外頻道,將造成管制落差、監理不一等情形。翁柏宗說:『(原音)那第二個呢,「長和公司」所申設這3個境外頻道,它的頻道所有權、節目內容的產製,都是東森電視所有,那東森電視本身是本國的公司且領有衛廣執照,那用代理人的模式來申請境外頻道,會造成管制落差、監理不一的情形;第三點就是,它的節目內容跟東森電視既有的家族頻道,沒有明顯的區隔,對本國節目內容資源的投入增益有限。』

此外,NCC22日同時審理「東森新聞台」評鑑案,「TVBS 新聞台」及「TVBS」評鑑案,結果都是續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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