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警分局長被迫下台 怒槓警署結果出爐:可復原職

時任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見圖)因松山之亂遭拔官,經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覆審,保訓會審理後認為確實於法不合,處分撤銷,警政署應在4個月內回復林「警監四階」的職務。(圖/報系資料照)
時任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見圖)因松山之亂遭拔官,經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覆審,保訓會審理後認為確實於法不合,處分撤銷,警政署應在4個月內回復林「警監四階」的職務。(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2021年4月發生的松山分局黑衣人之亂,時任分局長林志誠因處理不當下台,還被降調勤務中心主任,林認為案發時,他有撤回「自願降調同意書」,意即拒絕降調,但警政署、北市警局仍將他調職,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覆審,保訓會審理後認為確實於法不合,處分撤銷,警政署應在4個月內回復林「警監四階」的職務。

松山分局去年4月因楊姓教官酒後,與徐姓男子口角,導致徐在內的一群人衝入警局砸電腦、推椅子,事後包括楊姓教官、派出所所長以及分局長,都因行為及處理不當,遭到不同處分,時任松山分局長林志誠被降調北市警局勤務中心主任。

林調職時,曾在4月27日簽署「降職同意書」,但事後認為並非自願,在相關人事派令發表前就將文件撤回,但北市警局報請警政署後,仍於4月30日先發表人事案,5月11日降調處分生效,林遭降級改敘。

保訓會審理後,認為該處分於法不合,撤銷該人事案,要求警政署需在4個月內,將林志誠恢復「警監四階」的職務,對此警政署表示,尊重保訓會復審決議,已與北市警方溝通研議,在期限內會做出處置。

原始連結

看更多 CTWANT 文章
大湳市場買菜女到過 北市證實:統一時代百貨、微風信義、饗饗信義店都有確診足跡
帛琉累計189人確診 「旅遊泡泡加嚴」新措施曝光
憶火山爆發瞬間…倖存者:只想從海邊跑開 曝若沒這件事災情恐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