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滄敏嗆段宜康 把球吞下去
中國時報【林偉信、吳敏菁、楊孟立、楊佳穎╱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4年前到彰化幫魏明谷競選縣長,他誣指魏的對手、前立委林滄敏在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詐領補助款,還公開「宣誓」說如果爆料不實要吞曲棍球,最高法院認為段、魏沒有查證並損害林的名譽,10日維持二審判決,判2人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確定,林滄敏高呼「段宜康把曲棍球吞下去!」
得知判決結果,段宜康未回答要不要吞曲棍球,只在臉書發文表示「真的無可奈何」又遷怒司法指要他賠100萬給這種人?「鬼門開了該有報應」;彰化縣長魏明谷則稱,尊重判決,看到判決書以後再研究後續作為。
林滄敏則說選舉到了,要共同支持正義、有能力,唾棄抹黑、造謠,希望選舉是乾淨,讓大家選賢與能,最唾棄就是像段宜康這「豎仔」,有本事就將3顆曲棍球吞下去。國民黨文傳會代理主委唐德明直言,每個人都可以對政治提出看法,但「願賭就要服輸,不可以賴皮。」
段宜康2014年11月12日於立院開記者會,指控林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以假單據詐領補助款,段也在臉書發文,指林向體育署詐領540萬元,還貼上由魏明谷製作的短片供人點閱,並發文指司法單位正在調查。
同月,段宜康到彰化為同黨的縣長候選人魏明谷站台,信誓旦旦地說,如果調查結果是查無林滄敏不法情事,願當眾吞下3顆曲棍球,但隔年檢方因查無不法結案,林要求信守承諾,段在臉書發文「叫我吞曲棍球?林滄敏把我當傻子。」
林滄敏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北院判賠30萬元及道歉,高院認為,林被控詐領補助款經檢方查無不法簽結,可見段的言論並非真實,段只詢問教育部及協會經費情形就公開指控,魏也未查證就引用,2人都沒有合理查證。
高院認定段的言論及魏製作的廣告、短片被媒體大篇幅報導,造成林的名譽嚴重受損,判決段、魏須連帶賠償100萬元、登報道歉,段須刪除臉書上的不實言論,2人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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