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未上訴定讞 高嘉瑜:關14天就沒事難弭平傷害
林秉樞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案,高院判處計2年10月徒刑,而他未提上訴,全案定讞。高嘉瑜今天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扣掉被羈押期間,這樣劣跡斑斑的人只要關14天就沒事,難以弭平受害者的傷害,只會讓加害者更加囂張、逍遙法外。
林秉樞施暴高嘉瑜等案,台灣高等法院7月間認定構成13罪,判處計2年10月徒刑,其中,可提上訴的傷害及偽造文書等罪部分,高院26日深夜證實他未提上訴,已全案定讞。
高嘉瑜今天受訪說,扣掉林秉樞被羈押的日子,最後只要關14天,她跟律師討論後認為,現在刑事妥速審判法的限制,導致很多刑案上訴後也沒有實益,很難改變量刑的輕重,對受害人的保障遠遠不足。
她認為,林秉樞在判刑的過程,或是過去案件中,有多次累犯紀錄,不管是對家人、前女友施暴的狀況,甚至在施暴和解後,還找被害人要求退還和解金等,這些在法院的筆錄裡面,都可以看得到。這樣劣跡斑斑的人,法院在量刑上應該要作為考量,也呼籲檢察官,如果這樣的人只要關14天就沒事,這對社會上多數的受害者而言,都會認為現在的司法,其實對於受害者的傷害難以弭平,只會讓加害者更加囂張、逍遙法外。
高嘉瑜指出,針對上述類似狀況,她會透過修法,保護更多的受害者,讓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也希望有更完善的制度,幫助這些受害者,勇敢站出來。
媒體追問,二審法院宣判後,是否沒有再提上訴;高嘉瑜表示,她跟律師討論後,認為依照速審法的相關規定,上訴後也難以改變刑度,所以其實沒有實益。
高嘉瑜提到,以林秉樞過去的種種行為及行徑,並沒有悔意,也沒有讓多數受害者,得到任何不管是有形或無形的道歉,在司法上,也難以讓他受到該有的懲罰,這對受害者來說是最不能接受的。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