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8大罪最多判2年半? 前司法官揭不下重手關鍵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毆打及恐嚇,林秉樞被新北地檢署起訴8項罪名,曾任職司法官的林俊峰表示,若法院認同林男犯下8罪,刑期長度採用「想像競合」或「數罪併罰」而定,由於沒有前科或於緩刑期間內再犯,判決結果的刑度可能落在1年2個月至2年6個月之間。

林秉樞被檢方起訴8條罪名,包括最重可處5年徒刑的傷害、私刑拘禁、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罪,最重處3年的強制、妨害秘密罪,最重2年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妨害名譽罪等。

據《自由時報》報導,前司法官林俊峰認為林男對高嘉瑜進行拘禁及施暴的行徑發生於3日內,由於犯罪時間點接近的關係,法院通常會視為「想像競合犯」(意指當被告的行為同時侵害了兩個法益,法官不能分開認定,最終會將兩個罪名互相比較,而以較重的罪名處罰被告),而竊錄、恐嚇的時間點間隔較長,此處才有可能使用「數罪併罰」。

林俊峰也指出,法院通常不會對沒有前科或非緩刑期間內的被告「下重手」,在綜合上述拘禁、施暴被視為想像競合犯的情況下,林秉樞的刑期可能落在1年2個月至1年6個月之間,若再加上數罪併罰,則約落在2年2個月至2年6個月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