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不打壓新聞自由 網諷都打記者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立場新聞》報導,香港警方日前修改《警察通例》,將媒體代表定義修訂為已在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登記的機構,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25)天凌晨發文強調,這是警隊的特別安排,並非打壓新聞自由。

香港反送中(圖/台灣新聞攝影協會提供)
香港反送中(圖/台灣新聞攝影協會提供)

林鄭月娥說,看到不少新聞圍繞着警務處採用新聞處GNMIS的傳媒機構名單作為辨識「傳媒代表」定義這件事,「我有點不吐不快」。

林鄭月娥說明,GNMIS雖然名義上是一套政府新聞發布系統,事實也可説是整個政府與傳媒的聯繫平台,獲登記的傳媒機構除了可接收新聞處和各政府部門發放的消息外,「也可以出席各決策局及各部門舉行的記者會,包括那些由我或司局長主持的。系統內的傳媒代表也可收到政府活動的採訪通知,決定是否派員到場出席」。

林鄭月娥表示,GNMIS是新聞處為增強政府與傳媒聯繫及為傳媒提供服務的重要平台,亦由於有此功能,各大小傳媒、本地及海內外傳媒都會登記在系統內,而幾年前被拒之門外的純網媒(online-only media)曾為此作出投訴。「直至我就任行政長官後,在2017年9月才把GNMIS向純網媒開放;過去三年,一共超過30間純網媒機構獲得登記,享有和其他傳統傳媒一樣的服務。大家有興趣可觀看我當日公布新安排時的介紹」。

林鄭月娥強調,警隊採用GNMIS這個客觀、開放、一視同仁的服務平台來界定誰是「傳媒代表」,為他們在警隊行動中提供特別安排,例如可進入封鎖區內採訪,可在特別位置攝影,一如獲安排出席記者招待會或出席活動做採訪,又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呢?《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的自由,這是不會改變的。

香港網友在《立場新聞》臉書留言諷刺林鄭,「你可以”不吐不快”,咁香港人呢?」、「口裡說不,身體卻十分誠實,人格分裂乎?」、「五駛打壓啦!直接打!」、「同北韓,伊朗睇齊,香港又向前走進一大步了」、「既然一國一制,跟著中國發牌做法實屬正常,十一月起記得將香港出口至美國貨品繳交如中國一樣25%關稅!」、「想你立即消失,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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