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貴涉槍殺案無罪撤銷再更審 改判無期徒刑

男子林金貴13年前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被判無期徒刑入監服刑9年多,後來在冤獄平反協會的協助之下,成功獲准再審,大逆轉改判無罪。但隨即遭到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再度大逆轉,改回無期徒刑。林金貴聽到判決,難得的快速離開法院。

聽到法官宣布,改判無期徒刑,林金貴震驚難過,步出法院時,低頭快步,不發一語。林金貴(2018.8.7.)說,「不知道怎麼講,就是心一直跳來跳去而已。」兩年多前,再審獲判無罪,開心流下男兒淚,一度以為不再背負殺人凶手罪名,沒想到竟然又大逆轉。

2007年5月林金貴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2010年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但林金貴一直喊冤說沒殺人,在冤獄平反協會的協助之下,終於在2017年4月獲得再審機會,人也獲釋,2018年8月高分院再審判無罪,但年底最高法院就以還有疑點未釐清,撤銷無罪判定,發回更審,高分院更一審判再度改判無期徒刑,逆轉再逆轉。

委任律師 鄭植元 表示,「持槍部份判四年然後殺人部份是無期,嚴格來說根本就沒有證據認定,金貴有做起訴書所做的那些事情,所以還是會維持他的權益繼續上訴。」

這起案件判決最大的關鍵就在於一張大頭照,林金貴在案發前2個月到相館拍的照片,證明是短髮,與監視器拍到的長髮凶手髮型不符,再審法官認為2個月後也不可能及肩,認定不是凶嫌,但高分檢卻提出,沒有釐清是否帶假髮的可能性,而且照片經調查局鑑定,非原始檔,無法確定時間,成功獲得更審,再度逆轉判決。冤獄反平協會執行長 羅士翔 說,「法院有傳訊相館老闆,那這一張珍貴的林金貴半身照,相館老闆很清楚的說明,案發前兩個月林金貴所拍攝的。」

不過,林金貴在重獲自由的這兩年間,竟然在2019年1月犯下一起賓士車竊盜案,遭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讓員警大為吃驚。一起殺人案,判決起伏之大,不只當事人心情猶如坐雲霄飛車,也再度受到社會關注。

(民視新聞/廖錦雄、陳芷萍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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