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米粉牛奶 7月要標純度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重申,果蔬汁、米粉、牛奶的純度標示7月1日實施,只有100%才能稱為純,不純膨風要重罰。 食藥署先後公告「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及「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7月1日生效。 食藥署解釋,只有純度100%,才能食品包裝上宣稱純果汁、純鮮奶、純米粉等,純度不到100%,就要如實標示含量,例如「果蔬汁含量未達10%」,如果飲料一滴原汁都沒有,只有色素和香精,只能標示「OO風味」或「OO口味」 值得一提的是,外觀像米粉,米含量卻不足50%者,完全不能在包裝上使用「米粉」二字。 另外,從今天起,混合2種以上食品添加物者,不得僅標示用途名稱,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如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以落實食品添加物全成分的標示。 舉例來說,使用食品添加物糊化澱粉,應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所定的品名標示,不得以粘稠劑、化製澱粉或修飾澱粉等概括稱呼;又如食品添加物屬抗氧化劑、防腐劑及甜味劑3類者,還要再標示用途名稱,例如:苯甲酸(防腐劑)。 食藥署指出,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處以新台幣3萬到300萬或4萬到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