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男醫院砍3護理師 遭重判12年6個月

去年5月62歲洪姓男子因為確診新冠肺炎,住進雙和醫院,他走出病房時遭到護理師制止,拿刀捅傷3名護理人員,刀刀針對要害,導致25歲陳姓護理師手部韌帶斷裂。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洪男罪刑重大,造成護理人員身心重創,依殺人未遂3罪,判處12年6個月,後續可上訴。

兩名員警穿上防護衣,準備進到醫院抓人,新北雙和醫院去年5月發生確診者持刀攻擊護理人員的案件。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vs.醫護(2021/6/2):「人生意外很多,不幸中的大幸是她們還有辦法跟我們講話。」

護理師受傷,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親自到醫院探望,去年5月31號,62歲洪男染疫後住院,想走出病房,被醫護人員發現趕緊制止,洪姓男子拿起水果刀攻擊,造成護理師胸腰腹部多處重傷,25歲陳姓護理師,右手更是韌帶斷裂,造成永久性創傷,洪男攻擊時,刀刀都是致命傷,法庭上還大打精神抗辯,新北地院合議庭依殺人未遂3罪,判處12年6個月,可以再上訴。

全國護理師公會理事長陳玉鳳:「護理人員慣用手,要打針發藥,尤其是在打針這部分上面其實是很重要的,對於一個護理人員來講,可能她的生涯就整個沒有了。」

洪男被告過程,一度謊稱失憶,又表示是因為看到鬼,希望從輕量刑,態度惡劣,不願認罪,雖然法院後來重判,但律師認為還有加重空間。律師劉韋廷:「一個殺人未遂罪,我們除以10年的一半,5年,3個殺人未遂罪至少也應該可以處到15年,所以法院總共判處12年,我們認為應該還有加重的空間。」疫情時期,醫護始終站在防疫第一線,卻被失控男子持刀傷害,讓護理師身心受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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