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台南市史博館路口發生假車禍與假警察事件?警:勿轉傳未經證實訊息

網傳一則「台南市史博館附近路口發生假車禍與假警察事件」訊息。經查證,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查證發現,貼文所指稱的該時段並無接獲報案,且原貼文也遭刪除。南市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也呼籲民眾勿再轉傳未經證實的文字內容,以免造成民眾恐慌,也避免造成自己觸犯相關法律的可能。

詐騙活生生在現實裡的訊息?

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流傳貼文最初在臉書社團「台南爆料公社-台南最大社團」中有網友發文指稱,2021 年 1 月 14 日時,其友人在約快 12 點時開車經過台南歷史博物館路口,突遭一位阿伯撞上,友人報警後不到 5 分鐘就有一位警察出現,友人察覺不對勁於是回撥確認警察尚未抵達,該位阿伯和「警察」見狀後則馬上離開。

實際至「台南爆料公社-台南最大社團」社團查看,目前該則貼文已被刪除,但內容已在社群網站上廣泛流傳。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於 1 月 17 日時在臉書粉絲專頁上表示,第三分局初步查證後,發現流傳內容所稱的該時段並無接獲報案。

而其轄下的順派出所所長也在該則貼文下留言,請發文者進一步提供詳細時間地點,或直接至派出所報案,但該貼文不久後就遭刪除。

南市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也表示,由於原始發文者已刪文,也未進一步提供訊息供警方查證,因此請民眾不要再轉傳未經證實的文字內容,以免造成民眾恐慌,也避免造成自己觸犯相關法律的可能。

南市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提醒,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依法可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 -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