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案新料:京華7人頭「假獻金、真賄款」210萬是前金 1500萬是後謝
周刊報導新料,台北地方法院11月1日裁定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汙案遭延押至明年1月的理由,直指柯在京案放寛容積的過程,每階段全都有收錢,他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疑為容積率從560%擴增至840%的「後謝」,「前金」是京華城7名員工當人頭「假獻金、真賄款」所匯出的210萬元。
該報導也指出,柯文哲除了在市長室收受賄款外,還有另一處現金收賄地點,即為京華城動土典禮。
據指出,法院的延押裁定書疑首次認定柯涉案的罪名,為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原因是檢廉經過2個多月蒐證,已提出相關事證,讓法官認定柯有具體收受沈慶京賄款的事實,並在京華城爭取放寬容積改建的程序中發揮市長的「實質影響力」護航,似乎在每階段全都有收錢。
其中,京華城7名員工當人頭匯出的210萬元,被法院認定是違法讓京華城容積率從560%擴增至840%的「前金」。
有關柯文哲USB隨身行動硬碟密帳記載的「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其中的1500除證實是錢而非時間外,近日更被檢廉查出,此為「後謝」的一部分,且是柯在市長室收受現金,實在膽大包天。
據指出,京華城改建案2022年10月18日由台北市都發局核發建照,沈慶京穩拿840%容積率,隔天19日舉行動土典禮,沈在典禮現場趁休息空檔,以及11月1日於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共拿給柯至少1500萬元現金。
柯文哲收錢後,再命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記錄於USB名為「工作簿」的EXCEL密帳中,這段行收賄過程已全被辦案人員掌握。
檢廉查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新的收賄款項,即京華城核發建照期間收取150萬元賄款,同時段柯的USB也有記錄,加上容積率保底560%另收取210萬元賄款,顯示柯在京華城爭取放寬容積改建的每個階段都有收錢,貪汙犯行明確。
據了解,偵辦人員認為,柯案雖少了「橘子」許芷瑜已由日本轉往澳洲等國潛逃,柯案雖少了「橘子」這塊關鍵拼圖,但其他被告包括朱亞虎及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都已認罪,坦承柯在幕後指使。
朱亞虎更承認210萬元政治獻金是賄款,他與應曉薇的通話紀錄亦提到「先前協議、官司依舊、審議啟動」等,顯見沈慶京早有透過都審會以行賄方式,讓京華城容積率擴增的籌謀,
若加上前都發局長林洲民、黃景茂都緊咬柯文哲是幕後藏鏡人,不論圖利或收賄指控,對柯及沈慶京都極為不利,偵辦人員認定,柯文哲恐難逃被起訴及求處重刑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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