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被羈押可買掌上型電視?黃揚明曝關鍵1規定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他今(3)日遭週刊爆料,在被羈押不久後花費3500元申購1台乾電池掌上型電視。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指出,在自己過去擔任看守所替代役期間,羈押被告完全無法看報章雜誌、購買電視等設備,但後來有監委對羈押被告待遇進行調查,各看守所才對相關規範予以解禁。
根據《鏡週刊》今天報導,在被羈押不久後,柯文哲立刻花3500元向所方申購1台乾電池掌上型電視,可以收看10幾個電視無線頻道,他以此方式掌握相關案情,此外,柯還收看12強冠軍戰,對中華隊奪冠感到興奮,甚至和獄友聊起賽事內容。另外,據《中時新聞網》了解,獄中申購掌上型電視有其規則可循,並非完全禁止,但柯文哲是否真有鏡週刊爆料情節,無法獲得證實。
黃揚明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在柯文哲剛被收押時,自己曾在政論節目上說過,柯雖然是禁見被告,但已可購買以電池供電的無線電視收看新聞。他指出,在自己擔任監所替代役服務期間,收押禁見被告完全不能看報章雜誌及購買無線電視、廣播等設備,後來開放的主因,是多年前有監委針對收押禁見被告人權案進行調查,各看守所才對相關規範予以解禁。
根據監察院107年7月11日發布的新聞稿顯示,時任監察委員林雅鋒就羈押被告待遇調查一事指出,除受剝奪自由之限制外,羈押被告仍享有基本人權及人格尊嚴,法務部近年來就監所管理,已檢討採取各項革新措施,該部已依監察院建議,函請高檢署廢止相關函令,開放禁見被告閱讀報章雜誌、收看電視及收聽廣播,值得肯定。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