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營要聞】國軍人員參加「旅遊泡泡」注意事項

一、參加人員須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律定條件:

(一)6個月內無出入國史。

(二)近2個月無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情形。

(三)3個月未確診COVID-19。

(四)出發前配合於機場進行採檢取得核酸(PCR)檢驗陰性報告,始可前往。

二、出國旅遊期間嚴守5大防疫原則:

(一)團進團出,不可安排個人行程。

(二)規劃行程以避開人潮或劃定區域與當地住民區隔為原則,預先選定適當停留地點、旅遊路線。

(三)採全程定點接駁,接駁交通工具應每日加強清潔消毒。

(四)僅限入住取得當地衛生單位認可具安全防疫相關認證旅館。

(五)餐廳用餐須有專屬用餐區及適當分流,妥善規劃出入動線及座位安排,維持適度社交距離。

三、注意事項:

(一)配合中央政策,自4月1日起開放國軍人員(含聘雇)申請旅遊泡泡出國,並將核定權責提升至編階中將以上長官,且出發前加強相關防疫作為宣導。

(二)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指導,參加人員返國後於居家(須符合1人1室)或防疫旅館實施5日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並依規定於第5日實施自費採檢陰性後,始得入營。

(三)入營後各單位須確依軍醫局提供之防疫作為,落實執行一般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14日無疑似症狀,始可解管:

1.入營前完成健康申明表填寫。

2.僅能從事固定且有限度的活動。

3.不可接觸不特定人士。

4.禁止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如聚餐、聚/集會)。

5.恪守全程正確配戴醫用口罩。

6.維持手部衛生並保持社交距離。

7.每日健康監測及行止記錄(含接觸人員名冊)。

(四)參加人員於居家或防疫旅館實施5日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納入個人年度休假(慰勞假及聘雇人員特休假)管制。

四、國防部賡續掌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指導,並同步配合國軍疫情指揮中心建議或指示,滾動式修正相關應處作為。

(人次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