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車誤加成95害拋錨!車主怒告全國加油站 判決出爐

新竹一名王姓男子每天都會開車往返新北市上班,怎料去年8月16日,他在上班途中前往全國加油站加油時,因工讀生誤加95汽油,導致只限加柴油的車輛當場拋錨,事後王男因車輛報修,只好透過租車、高鐵、計程車代步,憤而向全國加油站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全國加油站確有疏失,判全國加油站須賠償修車費、拖吊費及租車費用共8萬3500元。

▲ 新竹公道路加油站發生員工加錯油事件。(示意圖 / 翻攝自 Canva

判決書指出,由於工讀生誤將95無鉛汽油加入限加柴油的車輛,導致王男車輛受損,當場無法發動,被迫緊急向拖吊車業者求助。王男因為這起烏龍事件,除了須支付1500元的拖吊費、23萬餘元的車輛維修費之外,還因車輛送修,10多日間只能以高鐵、計程車或租車代步,額外支出近4萬元,因此決定向全國加油站提告求償27萬餘元。

審理時,全國加油站坦承「加錯油」,但認為車輛經過原廠專業技師清理油箱、更換柴油濾清器和測試後,已恢復正常運作,維修費共計4367元。對此,全國願意支付相關維修費,以及當天的拖吊費1500元、王男上下班的計程車資1810元,一共7677元,但王男不相信專業車廠的檢修結果,惡意拒絕交車,單方面要求修車廠按照他的指示更換新零件,因此修理費用高達25萬餘元,還要求要全國加油站承擔所有通勤費用,認為實在無理。

法官認為,全國加油站員工在正式任職前都受有職前訓練,卻未注意王男車輛的加油孔有明確標示「限用超級柴油」等字眼,而且沒有與王男確認就逕自加入95無鉛汽油,導致車輛損壞,認定員工確實有過失。不過,王男身為車輛使用人,也應注意車輛適用油品,卻未注意被加的是哪種油品,因此也有部分過失責任,最後台北地院判決全國加油站要賠償拖吊費1500元、車輛修復費用5萬4000元、代步車費用2萬8000元,一共8萬35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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