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無防護 教部:執行面出問題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台大並未遵照校園標準作業流程執行。(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針對台大生濺血事件前後間隔40分鐘警力才到場,顯露出大學「校園安全機制」無法起到即時防護作用。民進黨立委吳思瑤26日強調,7月警政署已訂出警察進入校園執法標準流程,但仍發生憾事,曝露這套SOP在執行層面有瑕疵。教育部則坦言,校方在「安全通報機制」通報警方的即時處理上還有檢討空間。

大學法改革陣線26日邀請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張廖萬堅與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專門委員鄭文瑤共同召開記者會。對於台大學生衝突事件發生在校門外,警方延遲到場,顯示出「校安通報系統」無發揮效用。學代會學生代表周安屢表示,問題在警力無法即時連絡上校安主管,需藉由此事件檢討現行校安機制是否出了漏洞。

吳思瑤拿出資料指出,針對校內安全問題,教育部在7月份已經制訂出「校園安全事件處理流程」,卻仍然出狀況,顯示出教育部制定政策面有落差、欠缺周延思考,指徒有文字規劃,也沒有學生參與表達意見,忽視學生主體性。她進一步表示,此次流血事件說明了校園安全需要從前端著手預防,例如,活動舉辦日期規劃、場地租借都要有標準流程。

對於警察預期發生緊張衝突,卻基於「校園自治」不進入校園,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認為,教育部與各大學目前設有「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事件發生後警方卻與校安平台聯繫不上,質疑教育部督導失靈,應強化處理流程的規範。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專門委員鄭文瑤說,基於「校園自治原則」,警方進入校園需經主任秘書或學務主任取得校方同意後才能進行,校園緊急安全事件目前雖訂有處理流程,但校方在緊急安全事件與轄區員警的處理人力的確「有更多進步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