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2號機獲准再起動臨界申請
核能安全委員會表示,於十二月一日接獲台電公司依「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提出核三廠二號機第廿八次大修後再起動臨界申請後,已就送審文件內容進行審查,並赴現場就大修作業執行再加強查證。經整合送審文件、大修期間現場查證及再加強查證結果,確認送審文件內容及機組現場狀態可符合起動要求後,於昨(五)日下午一時卅分同意二號機組起動臨界申請。
核三廠二號機已依大修計畫完成反應爐冷卻水系統、安全系統與主汽機發電機等相關設備維護檢查,以及核燃料更換、反應爐螺樁修復等作業。本次大修期間發生之反應爐蓋一根(總共五十八根)螺樁鬆脫不易狀況,台電依程序提出修復並洽請反應爐設計廠家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