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爭議 台電:核一室外乾貯可使用 室內室外不互斥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8日電)台電表示,核廢料室內或室外乾貯設施,都要經核安主管機關及地方水土保持審查,確認安全才能使用;台電呼籲新北市府,應依法核准已完工的核一室外乾貯水保計畫,室內、室外乾貯設施並非互斥選項。

中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近日表示,處理核廢料不能將乾式貯存場放在戶外,應轉為室內貯存。

台電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核一室外乾貯設施行政訴訟由台電勝訴,法院判決主文明確指出新北市府要直接核准「台電提的第二次水土保持變更計畫」,呼籲新北市府要依法核准。

台電強調,「反核廢卻要核電,反發電又喊缺電」,這樣的言論對國家發展沒有好處,新北市府應依判決,儘速核准送了13次、拖延10年的乾貯水保計畫。

台電說明,自行政院指示同步興建室內乾貯,台電便積極推動,考量核廢料存放設施的安全性最重要,因此依工程程序重新進行地質調查、可行性研究,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完成細部設計及招標規範擬定等程序,預計2028年可以完成興建使用。

台電強調,核一廠1號機2017年除役,2號機2018年除役,已完工10年的核一乾貯設施,本來就應該銜接使用,這也凸顯室內室外乾貯設施並非互斥選項的事實。

台電表示,面對新北市府始終不予核定的困難,台電不得不以行政訴訟方式救濟,今年3月及4月經法院判決台電勝訴,新北市敗訴,全案也定讞。

台電進一步指出,法院判決主文明確表達,被告(新北市府)應就原告(台電公司)2013年11月7日申請「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水土保持計畫第2次變更設計,作成准予核定的行政處分。(編輯:林淑媛)11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