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得以延役 童子賢勸行政機關無須「猶抱琵琶半遮面」
核三廠二號機運轉執照本周六到期,立法院會昨天(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案,即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最長40年,期滿後得申請換發執照,換發的運轉執照有效期間,自執照生效日起算,最長20年。對此過去主張台灣應使用核能的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有感而發稱,此事修法成功解除孫悟空緊箍咒,也認為是台灣能源史上的一大步。呼籲現在行政單位已經有法律做後盾,不需要再「猶抱琵琶半遮面」。
童子賢稱2019年以核養綠公投過關,今年又通過修改核管法,代表已經清楚表達「非核家園」被老百姓厭倦與否決。現在空汙嚴重、能源碳排比例過高以及地方派系侵蝕綠能利益不斷受到質疑,還有不斷調漲電價下,加上綠能占據大片寶貴國土,這些都是老百姓表達的意見。他也以國際核能趨勢當作示範,透露芬蘭在俄烏戰爭後面對能源成本高漲,去年修法重啟核能,啟動OL3大型電廠(單一機組發電達到1600MW,是核二、核三發電量的1.7倍)。荷蘭政府認為不僅可以維護國家能源安全,也可以節省成本。
童子賢再度以日本走出福島核災為例,就算過去日本是福島核災受害國,也在前首相岸田文雄宣布恢復核電之後,今年石破茂也回應會做最大限度的使用核能發電與再生能源,這就是日本版的核綠共存。童子賢強調「過去十年的疫情、戰爭、地緣政治、國際局勢緊張,其實已經帶給台灣很大的發展威脅、生存隱憂。停留在喊口號、講夢想,不足以持續發展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