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 1人繳納、1人分期

為了防止非洲豬瘟入侵,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依法開罰,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針對先前被裁罰移送案件執行,1名被罰6萬元的義務人繳清,另1名欠繳40多萬罰款的溫姓義務人承諾領到薪水後分期繳納。(李明朝報導)

桃園分署表示,這次執行「非洲豬瘟執行專案」,分別前往2名義務人住家現場,其中,潘姓義務人欠繳罰款6萬元,執行官到場先查封重型機車1輛,義務人當場繳納第1期款項1萬元,隨後再到分署繳清其他款項。

至於遭開罰40萬元的溫姓義務人,擔任公司人頭負責人,雖然公司解散,還是必須面對罰款。桃園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范竹英說,義務人現在受雇在一家汽車美容店,收入不多,沒有能力1次繳清40多萬罰款,惟既然擔任公司負責人,本件罰款仍會負起繳納責任,當場承諾過年領到薪水後,會至桃園分署辦理手續,並繳納第1期款項。

桃園分署提醒民眾,非洲豬瘟仍持續肆虐全球,民眾入境時,切勿攜帶豬肉類及其他豬類產品入境,以免遭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