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女童遭強擄喝令脫衣...18歲犯嫌噁辯「只是想和她交朋友」

桃園市龜山區27日上午發生駭人的強擄事件!某國小女童遭身心障礙陌生林姓男子禁錮、拉扯,女童在27秒過程中持續尖叫求救、奮力抵抗。桃園地方檢察署昨(28)日將林男拘提後,法官裁定羈押不禁見。林男警詢時還稱「只是想和女童交朋友」。

檢方昨日分案調查,檢察官為女童做筆錄後,下午開拘票逮到有中度身心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林男;林男警詢時辯稱,「只是想和女童交朋友」。檢方認為林有串滅證、再犯可能,依《刑法》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羈押不禁見。

媒體報導先前指林男為未成年,後續則指出其剛滿18歲。女童母親還原現場,指出當時女兒要去附近陸光路、金鋒街一帶找朋友,雖然已找過2、3次,但自己仍先要女兒致電通知,不過因對方沒接,因此女兒決定先去敲門確認,只是,卻在路上遇到林男。

女童母親引述女童說法,提到林男第1次先揮手示意要女童過去未果,第2次便凶狠地要女童過去,礙於林男身材高大,女童心生畏懼聽從過去,沒想到林男行動越來越詭異,女童極力反抗、大聲呼救「不要碰我」、「救我」等;附近民眾聞聲查看才阻止林男惡行。

警方表示,獲報後即掌握林男身分及行蹤,取得拘票後便立即前往其住處拘捕;檢方複訊時,林男坦承拉扯控制女童行為,但否認意圖性侵。不過,女童陳述、救下女童的民眾說法中,皆指林男曾喝令女童脫衣,認定林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罪等。

針對此事,桃園市長張善政提到,「精神疾病不應是違法的藉口,我也會請相關單位向檢察官說明,面對這種侵害當事人自由、造成社會恐慌的行為,一定要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