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栽槍求績效遭判刑 警政署:嚴禁造假績效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2日電)前桃園縣平鎮警分局4名警察被控民國101年間為求績效栽槍,涉違法搜索、偽造證據等,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警政署今天表示,嚴禁各地警局匿報案件、造假績效,違者嚴懲。

前桃園縣平鎮警分局4名警察被控在101年間為求績效栽槍,涉嫌違法搜索、偽造證據、縱放人犯。二審判4人5年4月至6年3月不等刑期,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去年已判4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警政署今天發布聲明稿表示,各警局主管應勇於承擔轄區治安責任,且嚴禁各單位有匿報案件、造假績效,違者嚴懲,同時追究考監責任,避免影響民眾對警察的支持與信賴。

警政署指出,為強化警察專業,自104年4月起,對外減少協辦業務有20餘項;自107年起,取消專案評比計畫共52項,將持續滾動檢討、修正,盼減輕警察工作負擔,提高工作效能,讓員警可專注治安與交通工作。(編輯:李錫璋)10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