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6/21開放申請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者之經濟負擔,桃園市政府自109年起開辦「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嚴峻,特將109學年第2學期「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受理申請時間提早至110年6月21日至110年8月20日止,如經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可再向市府申請「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最高再補助1萬1,800元。

市府勞動局表示,考量部分勞工因資訊不足而未及時申請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以致影響權益,市府將申請資格放寬至雖未領有勞動部該補助,但符合「本補助計畫申請資格者」,亦可提出申請。

此外,市府配合勞動部就學補助規定,新增勞工雖於110年6月21日已就業,惟109年3月17日至110年6月20日內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仍可申請之條件,及「線上申請-桃園網路e指通」受理申請方式,相關申請規定請參閱市府勞動局公告內容。

勞動局說,本計畫採加碼補助,補助金額參考「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準,針對就讀私立大專院校的失業勞工子女,可先向勞動部申請2萬4,000元補助後,本市最高再補助1萬1,800元之助學補助。

只要是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且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檢附相關文件,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勞動局助您安心謀職儘速就業,子女就學無礙。

109學年第2學期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6月21日至110年8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意者請檢附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至桃園網路e指通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請。相關簡章及申請書等資料可至勞動局、桃園市各就業服務中心(台)或公所免費索取,或至勞動局網站(https://lhrb.tycg.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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