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衛生局擋下逾千斤泰進口問題蛋通路全下架

▲桃園市衛生局當場查獲229盒來自泰國發霉洗選雞蛋,還有回收再製未殺菌液蛋2,100盒重達1,050公斤。(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當場查獲229盒來自泰國發霉洗選雞蛋,還有回收再製未殺菌液蛋2,100盒重達1,050公斤。(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追查媒體報導台中賣場架上出現發霉盒裝雞蛋,雞蛋來自桃園市立群農產公司,桃園市衛生局昨(26)日由局長劉宜亷率領食安稽查小組前往立群公司查核,當場查獲229盒來自泰國發霉洗選雞蛋,還有回收再製未殺菌液蛋2,100盒重達1,050公斤。衛生局表示,截至今(27)日中午12時,共下架回收洗選蛋3,312盒,未殺菌液蛋4,706公斤,以及混入國產液蛋9,295公斤。

衛生局指出,據業者表示近日氣候溫差變化大可能導致冷藏進口雞蛋經洗選後轉常溫販售會有品質異常,已於5月22日起開始陸續回收進口雞蛋回工廠,另發現經員工開盒檢視回收雞蛋,外殼無發霉現象之雞蛋再製成未殺菌液蛋銷售。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未主動通報衛生局,且又將變質腐敗之產品再製販售,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15條之規定(下稱食安法)裁罰新臺幣15萬元,日後倘再查有違規行為,將依法加重裁處。

維生局指出,這批泰國進口原料雞蛋於5月12日由台農發公司自泰國冷藏進口903箱(360顆/箱),再由立群公司於5月16日、17日洗選盒裝後常溫販售,該批冷藏雞蛋經廠內以溫水清洗,再噴灑次氯酸鈉、刷洗雞蛋外殼後,烘乾包裝成每10顆一盒常溫販售,總計生產32,058盒。業者聲稱,廠內首次將冷藏原料雞蛋洗選轉常溫方式販售,未進行保存性試驗,業者已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將依食安法第44條處6萬至2億元罰鍰。

▲衛生局已命業者通知全國各通路商將有疑慮洗選雞蛋與未殺菌液蛋產品製成烘焙產品預防性下架,以避免問題食品流入市面。(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已命業者通知全國各通路商將有疑慮洗選雞蛋與未殺菌液蛋產品製成烘焙產品預防性下架,以避免問題食品流入市面。(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此外,稽查人員發現,業者將賣場退回雞蛋,以肉眼目視外觀無發霉雞蛋,與國產雞蛋混合加工製成未殺菌蛋白液、蛋黃液、全蛋液(效期至2023/5/29)等,衛生局已命業者通知全國各通路商將有疑慮洗選雞蛋與未殺菌液蛋產品製成烘焙產品預防性下架,以避免問題食品流入市面,截至今(27)日中午12時下架回收洗選蛋3,312盒,未殺菌液蛋4,706公斤,此外因製程含混入國產液蛋共生產9,295公斤均全數回收。

衛生局提醒業者,根據桃市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輸入、加工、販賣、通知相關廠商進行預防性下架、公告停止使用或食用該產品、自行回收產品,並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局。另根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處3萬至300萬元之罰鍰。若廠內產品製程環境及設備不符規定與未有保存性試驗,已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則依食安法違反第8條規定,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同法第44條處6萬至2億元罰鍰。

衛生局強調,市府消保官已連絡進口蛋農與通路商,協調妥善處理事後消費爭議事宜,消費者可憑今年6月20日前之發票或商品向原購買通路辦理退貨退費,民眾若發現違規事件,可撥打0800-285-000或全國食安專線「1919」,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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