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法令躺23年、三任總統都動不了 正國會立委:《財劃法》要修才有條件支持《地制法》修法

正國會立委陳歐珀(中)12日指出,《財劃法》要修正才有條件支持柯建銘的《地制法》修法。(攝影/葉佳華)

新竹縣市合併升格議題持續討論,這也讓躺在立法院23年未修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再度被重啟討論,但這部法典牽涉中央及地方的財源分配、各方政治角力,修法難度堪稱是史上最難修,不少財稅專家私下皆不看好修法之路,最後只能看執政黨究竟是否有魄力要改革。

《財劃法》躺在立法院23年,歷經三任總統都修不了

《財劃法》上一次修正是在1999年,中間經歷了2010年的五都縣市改制案、2014年桃園升格案,期間雖然包括陳水扁政府、馬英九政府,一直到現今的蔡英文政府都曾喊出要修《財劃法》,但最後都石沉大海、無聲無息。

《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逕付二讀闖關失敗後,目前改為交付委員會審查。日前正國會立委發布共同聲明指出,有條件支持《地制法》修法,主張討論縣市升格時,也必須同時在2年內完成《行政區劃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兩大修法,避免「窮縣越窮、富都越富」。

陳亭妃、陳歐珀等正國會立委以及經濟民主連合智庫、正國會政策中心12日邀請專家學者共同舉辦「打破零和賽局—財政收支劃分的合理化」論壇,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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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縣市統籌分配稅款人均排名,新北居六都之末

根據財政部國庫署資料顯示,2022年各縣市統籌分配稅款當中,台北市分配款總額478.23億元最高、其次是新北市368.09億元,第三是高雄市342.05億元;四至六名分別是台中市304.64億元、桃園市236.37億元、台南市219.26億元,六都高居於前六名。

但如果從統籌分配稅款「人均值」來看,台北市人均分配款18890元最高,花蓮縣15306元其次,第三名則是南投縣13049元,高雄、台中、桃園、台南等四都的人均分配款皆來到1萬元以上,新北市人均分配款僅9176元居六都之末;彰化縣人均8265元、新竹縣7857元皆為後段班。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指出,統籌分配稅款大致可分為「四等」,第一是台北市首都、第二是其他五都、第三是特別縣市,最後才是其他縣市,造成縣市不平權。

來自宜蘭縣籍的他也抱怨,宜蘭縣分配款總額僅44億元居16縣市之末,成為「第四等」,他舉例,宜蘭縣鐵路高架案總經費約253億元,宜蘭縣必須負擔53餘億的配合款,就算宜蘭縣政府分10年攤提,每年負擔5億多,縣政府依舊籌不出這筆錢,嚴重影響相關建設停擺延宕,讓窮縣越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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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稅收通通納入國稅,老舊《財劃法》肥了中央、瘦了地方

但究竟《財劃法》出了什麼問題?

台大法律系教授柯格鐘指出,《財劃法》前一次修正「是上個世紀的事情」,1999年當時修法的背景是為了將地方課徵的營業稅改為「國稅」,由中央全部收走,再由中央統一「分錢」;另外,2002年中央為了活絡國內不動產經濟,試行實施土地增值稅減半政策,但問題是土地增值稅是地方稅,結果中央為了活絡不動產市場,倒楣了地方政府。

「就連中央提出許多的稅捐優惠政策也都是拿地方的地價稅、房屋稅開刀!」柯格鐘不客氣地說,理論來說中央與地方是夥伴關係,但損失卻都是地方政府,中央也從未考慮過從《財劃法》去彌補地方,不然不會這麼久都沒修法。

柯格鐘指出,《財劃法》的問題就出在,長期財源劃分始終沒有合理的分配標準,按理來說,財源是跟隨事權劃分,《地制法》有哪些自治事項授權給地方去做,辦事情要錢就必須要有財源;中央交代地方要做的事情,財源也要隨著委辦事項移轉,但是現況是,地方政府真的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錢要怎麼辦事?」

追根究柢,現行的《財劃法》第8條、第12條所列的國稅及地方稅稅收劃分極為不合理,過於偏袒中央。

柯格鐘指出,綜所稅、營業稅、關稅、證交稅等最多的大稅收全部都納入國稅,再由所得稅總收入10%、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的40%、貨物稅10%等,進到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但相較之下地方稅只剩下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等,且往往稅捐優惠政策也都是從地方政府減免,這就是為什麼地方政府沒錢。

柯格鐘也舉例,《財劃法》規定遺產及贈與稅若在鄉鎮市所課徵,那麼鄉鎮市可以進帳8成,先前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以及妻子過世後,兩人需繳交26億的遺產稅給大村鄉公所,讓大村鄉瞬間財政充裕,每位鄉民還領到新台幣2000元的關懷金,但是彰化縣直接被跳過去,完全不知財劃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甚至許多地方稅也被強制,縣必須將地方稅再下分至鄉鎮市,使得縣相對於直轄市跟市更是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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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卻是高於縣市一等,《財劃法》早已追不上《地制法》

東吳政治系副教授陳立剛也相當無奈,《財劃法》跟《地制法》的關係高度連動,《地制法》雖然號稱有地方自治,但實際上卻是把地方的手腳(指財政)綁起來,「地方講難聽一點就是在跟中央乞討」,從中央的角度來說,中央將稅收一把抓,當然不希望它修法,因為中央可以從中進行很多權力的運作。

陳立剛質疑,「地制法的精神,在精省之後,直轄市跟縣市的自治權是平等的;但怪異的是,《財劃法》很明顯可以看到直轄市卻是高於縣市一等,原因出在財劃法超過22年沒修,早已無法反映地制法修法過後的精神。」

另外,中央還設計「一般性補助款」的機制,多了很多上下其手的空間,也就是,若地方政府分到的統籌分配款多了,就可以從一般性補助款扣減,達到平衡。但陳立剛認為,應該考慮將一般性補助款納入統籌分配款,整體思考簡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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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財政割肉遊戲,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淪為「中央私房錢」

除此之外,他也建議,《財劃法》修法方向應包括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直轄市與縣市的分配公式應該達到一致化,至少先符合各縣市的基本需求;而跨縣市、跨都會的建設計畫,應有優先財政專案或計畫型補助,不一定要採取合併的政治成本大工程。

與會的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也表示,中央、地方財政怎麼分就像是「割肉」的遊戲,到底誰要割就是關鍵問題,目前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公式大致將直轄市、一般縣市二分劃,其中61.76%分給直轄市、24%各縣市,其餘8.24%則是鄉鎮市。

胡博硯也認為,現行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除了包括94%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之外,還有6%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用來支應各地方的緊急或重大事項,但這有如中央的「私房小金庫」一般,相關制度皆有待檢討。

立法院臨時會正處理《地制法》的同時,卻不見《財劃法》修法,若兩法不能併行討論,一旦大新竹順利升格,其他六都的統籌分配稅款恐怕都會縮水之外,「富都窮縣」的城鄉差距恐怕也只會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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