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養收容費 議員促按日計算嚇阻

中國時報【陳燕珩╱台北報導】 北市飼主到動物之家辦理不擬續養比例上升,為避免飼主將其當作合法棄養管道,北市將現行不擬續養收容費從2400元提高到4800元,預計本月底前上路。但議員何志偉認為,4800元還是太低,嚇阻效果有限,應以每日收容費200元計算,收容愈久繳愈多,否則一次性費用繳完,後續成本還是由全民埋單。 北市月底前將公告「動物之家服務收費標準」,若飼主辦理不擬續養,費用將提高到4800元,針對老病殘等需特殊照顧的寵物,費用更加重到1萬元,且辦理不擬續養後15天公告讓渡期間,每天得繳200元飼料及管理費,最多收3000元;若飼主直接棄養,則可依動保法開罰3萬到15萬元。 何志偉指出,中央早在2014年就要求動保處訂定收費標準,至今還沒正式上路,「實在拖太久」。儘管收費大幅翻倍,但4800元以每日暫時留置費200元換算,等於只收24天費用,收費仍過低,且因配合「零撲殺」政策,動物之家收容壓力愈來愈大,問題恐難解。 北市前年不擬續養的動物238件、去年215件,今年統計至6月已有125件,比例未下降。何志偉認為,動物之家已善盡幫忙照料責任,飼主不續養的成本,不該由全民埋單。他建議,應以每日200元計費,收容愈久、負擔愈多,直到下個飼主認養為止才公平。 但他也擔心,可能因收容費提高,讓許多寵物「被消失」,呼籲市府針對任意棄養的飼主加重罰則,才能有效遏止。 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北市不擬續養收費已是全台最高,市府希望漸進式調整,避免造成太大衝擊,反讓飼主直接棄養,議員建議的按日計費,可納入考量。至於棄養部分,若情節嚴重,除依動保法最高開罰15萬元,行政機關還可加重罰鍰,應已具有嚇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