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蕙如辱外交官是言論自由?藍委轟:憲法法庭製造災難
楊蕙如與蔡福明2018年指揮網軍,在關西機場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及公務員,2人被依《刑法》140條侮辱職務罪,各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5月確定,經提釋憲,憲法法庭5月24日判決廢棄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今(29)日下午2點30分首次開庭,傳訊楊及蔡。兩人均否認犯罪。藍委賴士葆痛批,大法官竟認為說侮辱性言語是言論自由,憲法被折騰成如此不堪,難怪林濁水要發文撻伐,因為憲政法庭頻頻製造社會的災難。
賴士葆今(29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大法官對國會改革釋憲之後嚴重的閹割立法權,讓行政權獨大,並且讓總統成為帝制,代表人民的立法權被輾壓,監督制衡的力量彷彿一片廢墟。少數總統卻透過大法官的手來圍事,大法官的法學知識用來捍衛政權,讓原本對立的朝野關係加劇。很訝異閣揆卓榮泰受訪竟然表示,釋憲之後國會跟行政院的關係應該不會有不好的改變,這樣的認知就是無視國會代表6成的民意代表的反彈。
賴士葆強調,尤其卓榮泰認為大家都在憲政的精神與架構之下,憲政設計不會讓國內政局更不穩定,大家遵守憲政規定就會朝正向跟理性方向前進。這時候言必稱憲法,要大家恪遵憲法,回想賴清德曾經說過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如今御用大法官被用來庇護總統職權變皇帝,憲法被大法官折騰成如此不堪,難怪林濁水要連連發文撻伐,因為憲政法庭頻頻製造社會的災難。
賴士葆提到,幾年前,楊蕙如指揮網軍辱罵駐大阪外交官蘇啟誠「爛就是爛」、「爛到不行」、「垃圾的老油條」、「黨國餘孽」等,導致蘇啟誠自殺身亡。楊蕙如等人被判公然侮辱職務罪不服,聲請釋憲,結果大法官釋憲指高院判決違憲,因為違反言論自由,所以發回高院更審。
賴士葆直批,大法官無限上綱言論自由,包括這次藐視國會罪,讓官員在國會說謊沒有罰則。相較於民主國都有藐視國會罪,官員在美國國會說謊最高判刑5年、在日本會被判10年、在英國會被判7年等,中華民國大法官竟然允許官員在國會說謊,蘇啟誠被不實言論霸凌致死,大法官認為說侮辱性言語是言論自由,「依此邏輯,請問官員在國會殿堂說謊也是言論自由嗎?」
網友表示「罷免賴清德」、「禍源在賴皮總統,應該趁罷免熱頭上,響應罷免不適任總統!終究不願修罷免法的是民退黨自己」、「這就是只能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一樣的道理~唉可嘆弱勢的百姓只有無奈」、「是的,是言論自由!但別誤會了,是綠色的人物和政客才有這樣的言論自由,其他政治立場不正確的人是沒有的!這就是標準的:綠式台灣價值」、「這更是大法官的違憲事件!」、「楊蕙如必遭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