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花夫非婚生兒 法官認有血緣關係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的丈夫,新光集團核心人物洪文棟生前,一男子徐國璋出面表示自己是非婚生的兒子,提起親子關係存在訴訟,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親子關係存在,洪文棟過世後,妻子楊麗花擔任訴訟代理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3日駁回。

楊麗花已過世的丈夫洪文棟(右),與徐國璋打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一、二審皆認為2人有親子血緣關係。(圖/翻攝畫面)
楊麗花已過世的丈夫洪文棟(右),與徐國璋打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一、二審皆認為2人有親子血緣關係。(圖/翻攝畫面)

法官認為,洪文棟並未舉證徐國璋經他人收養,提起訴訟無確認之利益,尚非可採。而徐國璋與洪文棟會面時,均以「爸爸」稱呼,洪文棟也沒有否認、駁斥,且洪文棟曾提供給徐男生活費用,勘認徐男已說明有事實足以懷疑雙方具親子關係存在。另徐男也聲請親子鑑定,洪文棟沒有理由拒絕,因此徐男認為雙方具血緣親子關係,應為可信。

另既然徐男與洪文棟有親子血緣關係,洪文棟有撫育徐男的事實,依民法規定,可視為洪文棟已認領徐男,徐男可視為洪文棟的婚生子女,因此徐男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為有理由。

58歲的徐國璋曾指出,他的母親徐英妹與洪文棟於1956年間交往,6年後生下他,他由母親獨力撫養,直到10歲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誰,母親也曾帶他與洪文棟相認。且他與母親出國直到18歲返回台灣,扶養費用都是由洪文棟給付。

不過當時生父、生母登記的是他的阿姨和姨丈,1972年10月才更正為徐瑛妹、父「不詳」。之所以會提起訴訟,因洪文棟漠視他的親子身分和他認祖歸宗的權利,讓他多年來飽受他人異樣的眼光。

當時洪文棟則表示,應該要先證明徐國璋的生母是否就是徐英妹,徐男的大學學費,心臟開刀等費用,雖是他贈與,但不是撫養或生活費用,只是在幫助老朋友的小孩。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洪文棟長期匯款給徐國璋,還不避諱地被徐男稱呼「爸爸」,結婚、工作上的事情也和徐男討論,因此認定洪文棟把徐男當自己的孩子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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