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要犯陳勇志奪4命 免死定讞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身背4條人命的頭號槍擊要犯陳勇志,被控1998年在台南路易13KTV喝酒,持槍掃射造成2死2傷,陳逃亡大陸後被押返,歷審將他判處死刑,更三審認為他有悔悟之心、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至於陳另涉2起槍擊命案,已分判無期徒刑入獄服刑中。

48歲陳勇志,1997年犯下金錢豹夜總會槍擊案造成1死,隔年他到台南路易十三KTV喝酒,因同包廂友人被毆打他開槍掃射致2死2傷,不久,他又到台中普羅酒店持槍掃射100多發子彈,造成1死1傷。

4個月內犯下3起槍擊案造成4死的陳勇志,2000年逃亡大陸,他在大陸購屋與女友及小兒子低調生活,期間,兩度因缺錢隔海恐嚇取財未遂,直到2010年遭大陸公安緝捕到案遣返回台,才結束逃亡近11年的日子,檢方偵查後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及更審都將陳勇志犯下金錢豹、普羅酒店部分各判處2個無期徒刑,台南路易13KTV部分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2015年最高法院將死刑部分撤銷,2個無期徒刑部分駁回上訴、判刑確定。

陳勇志被控在台南路易13KTV開槍造成2死部分,更二審判處死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陳勇志並非毫無悔悟之心,有教化可能,其惡性未達應與世永久隔離之程度,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可達成社會防衛之目的,駁回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車禍害她「不能行房」 老婦求償獲賠
男被甩心生不滿 訂2千元烤蝦整前女友
阿公6度酒駕撞傷男童 想花錢買緩刑
七美「海上漂」 海巡撿299箱私菸
他邀好友父女入住 女兒卻被拐走性侵

今日最夯新聞流量前3名
疑司機打瞌睡 阿羅哈車禍釀3死
要不到電話還被酸 暴怒殺校花
補教名師呂捷驚傳病倒 住院16天

______________

有話想說?歡迎投稿>>>【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