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棒揮打老師遭壓制 中市小6生「手臂胸前挫傷」道歉反被移送警局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小六學生拿樂樂棒揮打,遭老師壓制,手臂跟胸前有挫傷,隔天遭老師報警送警局。(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名小學六年級學生,今年3月底因為在體育課與老師發生爭執,拿海綿製的樂樂球棒揮舞打到老師,引發老師不滿,隔天向老師道歉後,老師不滿意學生的道歉態度,竟直接打電話報警,2名員警進入校園,在沒有老師、家長陪同下,把孩子帶回派出所做筆錄,移送少年法庭。家長強調,孩子在衝突發生時,被老師壓制的過程,手臂、胸前也受到挫傷,但他們沒有提告,並要求孩子去道歉,沒想到卻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抓進警局。
▲▼議員李中質詢,痛批校長、老師沒有法治觀念犯下大錯。(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議員李中今(2)日在議會質詢指出,日前接獲家長投訴,表示孩子在今年3月26日課堂上與老師發生糾紛,他要求孩子隔天向老師道歉,但27日因老師認為孩子道歉態度不佳直接報警,兩名員警進入校園把學生帶派出所製作筆錄,移送少年法庭。議員質疑學校製作申述案時,竟說明是學生拿「球棒」攻擊老師,未註明學生拿的是樂樂球棒,是否刻意造成誤導入罪,該校校長回應,老師確實是被攻擊。
議員轉述家長描述,指出當時孩子上體育課時不小心用樂樂球棒揮到老師,引起老師不滿,雙方起爭執,學生被老師壓制,拉到學務處的過程,手臂、胸前有挫傷瘀青,但家長沒有追究提告,要求孩子隔天到學校向老師道歉,沒想到隔天卻在沒有傳票與家長陪同的情況下,讓員警直接從校園把孩子帶走,這對孩子的心靈與人際關係的傷害非常大。
李中表示,家長信任學校把孩子送到學校,但校方事後解釋只是「嚇嚇學生」,難道警察的功能是來嚇學生,「把警察當虎姑婆嗎?」,痛批警方缺乏法治觀念。另外,學生在上體育課被老師壓制的情況下,手上剛好有樂樂棒,痛批校長、老師在過程中,完全沒有意識到犯了大錯,讓警察進入校園已違反「少年福利法」,要求教育局嚴辦。
該校校長在議會上,強調是警方要把小孩抓走,並非學校要求,當眾被市長盧秀燕痛批,「警方主動要帶走小朋友,學校也應該要阻止」,校長頻頻道歉、嘆氣,強調會承擔責任。據了解,堅持報警的老師是師範學院特殊教育系畢業,教學理念上寫著,堅持有教無類、因材施教、多元元涉獵,以及積極展現個人潛能,注重團體精神,卻因報警抓小孩,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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