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汰舊換新 南市最高補助2萬元

臺南市政府先前依據一般民眾、偏遠地區及中低收入戶等不同族群,推動淘汰96年6月30日前出廠老舊機車、換購或新購機車等擴大補助方案,最高補助2萬元,現補助名額有限,額滿為止,請車主儘早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除了依據行政院環保署109年度公告「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針對1~4期老舊機車汰舊換購低污染車輛進行補助外,臺南市今(109)年特別加碼針對單純購買電動二輪車或單純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之民眾給予補助金。此外,同時延續108年度中低收入戶、偏遠地區民眾(南化、龍崎、左鎮、楠西)之加碼補助方案,藉此減輕特定對象購車負擔,提供更多元換購選擇進一步改善空污,藉此提升民眾辦理淘汰高污染機車之意願。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因今年度申請補助踴躍且經費有限,因此今(109)年4月8日修正加碼補助方案,各項加碼補助皆有名額限制,其中一般民眾申請換購電動二輪車名額共計3,000輛、新購電動二輪車名額共計2,000輛、換購七期燃油機車名額共計10,000輛、淘汰二行程機車共計2,250輛、機車宣導報廢獎勵金共計2,020輛;而針對偏遠地區及中低收入戶民眾申請換購電動二輪車名額各計25輛、新購電動二輪車名額各計50輛、換購七期燃油機車名額各計50輛、淘汰二行程機車各計25輛,如補助經費用罄,只能停止補助。各補助種類之補助賸餘輛數每週公布於環保局網站,案件受理順序以送達環境保護局日期時間先後及上下編號排序。

另外,若僅申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款,則無限額規定。相關訊息可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淘汰老舊機車及換購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https://epb3.tnepb.gov.tw/air/tneb/index.as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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