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受害家屬質疑形同廢死 藍委擬修法判囚終身不得假釋


憲法法庭日前判決死刑合憲,遭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林沛祥周四(26)日召開記者會,新北割喉案受害者家屬悲吐心聲,表達對這樣的憲法解釋難以接受,吳宗憲等立委也將提案修法,新增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吳宗憲立委指出,憲法判決不該成為大法官用來實踐個人想法的工具,廢除死刑,等同釋放蟄伏於暗處的野獸,最後要再以哪位無辜者的血肉來祭奠這則憲法判決?行過人間至惡之處,見過泯滅人性的犯罪現場,我深刻體悟,加害者往往不只是殺掉一個人,更是毀掉一個家庭。被害人與加害人的生命是等價的,當政府已經無法保護被害人時,怎麼反而回頭去無限的保護加害人?
新北校園割喉案被害者父親今天也在記者會現場透過視訊,哽咽表示,對於大法官認定只要精神障礙就不得判處死刑,這會讓所有殺人犯只要事先去醫院檢查有精神障礙問題,就有免死金牌。
吳宗憲等立委並說,倘若這37名死刑判決最後獲得改判無期徒刑,依照現制,「假釋出獄就在眼前」,這對於被害者家屬而言,就像傷口再度被撕裂,何其殘忍?人權天秤過度傾斜於加害人一方,誰去關心那些被害者家屬的人權?更不用談61條枉死的冤靈,誰來替他們主持正義,最後交由精神科醫生決定?
吳宗憲指,死刑的替代方案和配套措施,都是法律層次的問題,我只想問一句,大法官自居造法者,服膺執政黨,強行沒收民主思辨程序,卻忽略所有死刑判決,都是一個由加害人兇殘犯罪為支點開展的悲劇,而死刑不是這個悲劇的終點,甚至談不上是被害者家屬的慰藉,但死刑是最可以向這個社會宣示,正義還是有他的歸處。他將提案修法,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林沛祥表示,大法官對殺人犯,在司法程序上的重重保護,反而凸顯出政府對於被害人家屬的保護,遠遠不足?黃建賓痛批,大法官說殺人一定要最嚴重才能判死,簡直是讓所有殺人犯在民進黨的廢死黨綱下。游顥說,這些死刑犯不僅逃過死刑,10幾年後就可以生活在你我身邊,讓人民如何能住得安心?